国家补助哪些可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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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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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21:56
国家补贴项目涉及到农业、林业、畜牧业、民生、养老、环保、高新技术、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财政补助。具体操作申请可以到国家*、财政部、农业部、科技部等相关网站上去查询和收集。
一、哪些是国家重点扶持项目
国家的重点补贴就有七种,未来的农业补贴方向,将以建立绿色生态农业为导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重金属污染治理补贴
一些重金属污染区,例如在湖南省的长株潭地区有一百七十万亩的耕地将要重点进行治理,国家也会给予补贴。
2、秸秆综合利用补贴
京津冀与东北地区将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施秸秆的还田,并且农民还可以拿到每亩地二十五元左右的补贴。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
国家将会以奶牛、生猪和肉牛养殖县为重点,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试点,所包括的县城一共有五十一个。
4、粮豆轮作补贴
粮豆轮作补贴的面积将会达到一千万亩,粮改饲的试点县城将会扩大到四百三十多个,面积将达一千一百万亩。在“镰刀湾”区域,如果农民将玉米改种为大豆,可以获得每亩一百到一百五十元的补贴。
5、地膜清洁生产补贴
农村在秋天过后地里会残留很多的地膜,造成了白色污染,国家将在甘肃、内蒙古和新疆地区的一百多个县城推动地膜的清洁生产,并开展残留地膜的回收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6、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国家非常重视补偿耕地的地力,以后的补贴对象将变为真正的土地种植者,而不是土地拥有者,也就是说谁种地,补贴谁。
7、草原生态保护补贴
国家将会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贴*,提高禁牧以及草畜平衡的补贴标准。具体方式为:环境恶劣地区的禁牧补贴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年每亩地的补贴金额是七块五,对草畜平衡也会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是每年每亩的奖励金两块五。
领取国家补贴的对象和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是部分条件不符合的人无法获得补贴。通过在筛查的方式将蒙混过关的人清查出来,将名额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在申报的时候,要求提供材料完善的资料,同时还需要落实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10种补贴:
01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或县,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02
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03
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04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05
技能提升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06
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07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08
一次性创业补贴
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09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0
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群,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群,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法律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五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耕地地力保护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二)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和相关创新试点等方面。
(三)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支持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旱作节水农业、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农机深松整地、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方面。
(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等方面。
(五)农业产业发展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信息进村入户等方面。
(六)党*、*确定的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