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内地的香港永久居民能否申请每月千元水果金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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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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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3 15:12
水果金 - 即高龄津贴:
(1) 普通高龄津贴: 年龄在65至69岁之间而收入及资产并没有超过规定的限额
(2) 高额高龄津贴: 年龄在70岁或以上。
符合下列居港规定:
(1) 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及
(2) 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56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
i) 普通高龄津贴的资产及入息限额 (由2011年2月1日起生效的限额)
每月入息限额 (港元) 单身人士 $6,450 夫妇 $10,110
资产限额(港元) 单身人士 $1 77,000 夫妇 $267,000
(ii) 每月金额
津贴种类 每月金额 (港元)
普通高龄津贴 1,035 (由2011年2月1日起生效)
高额高龄津贴 1,035 (由2011年2月1日起生效)
领取津贴后的离港宽限:
受惠人如在付款年度内居港不少於60天,他/她即使短暂离港,也不影响其领取津贴的资格,但其在该年度的离港总日数不得超过305天(於闰年则为306天)。换言之,如受惠人在付款年度内符合60天的最短居港期,便可领取全年的津贴。这项安排适用於付款年度在2011年2月1日或之后完结或开始的公共福利金个案。
如受惠人在付款年度内居港少於60天,他/她不会享有任何离港宽限,他/她只会获发在居港期间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