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9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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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3:17
电子专用*是2020年12月21日开始实行的。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二、分析详情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3:17
2022年4月广东开始试点,现在正在逐步推进。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3:18
截止至2022年11月,全电*受票方试点省市计划单列市(据统计)累计36个。包括:四川、北京、江苏、浙江、深圳、山东、内蒙古、上海、广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青岛、宁波、厦门、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
第一批:自2022年5月10日起,四川省试点。
第二批:自2022年6月21日起,北京、江苏、浙江(不含宁波)、深圳、山东(不含青岛)等五地试点。
第三批:自2022年6月21日起,内蒙古、上海、广东(不含深圳)等三地试点。
第四批:自2022年7月18日起,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等九地试点。
第五批:自2022年7月31日起,青岛、宁波、厦门三地试点。
第六批:自2022年8月28日起,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区试点受票。36省市实现全电*受票全覆盖。
全电*有以下优点
1、*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标记*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
6、红字*处理流程简化,*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