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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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37
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 俄罗斯、英国、美国. 五个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个对某一决议投出否决票,该议案就不能被通过。而通过一个议案的条件是15个安理会成员国中,没有常任理事国否决,且赞成到达半数以上。 利: 1、给国际关系装了“保险丝”。战后美苏两大阵营严重对立,不能让冲突没有限度地进行下去,当任何一个大国认为其利益严重受损,投出否决票,即相当于保险丝烧断了,避免了更大的危害。然后可以找出故障,继续运行。 2、国际关系的基点在于实力,大国要有与其实力、地位相一致的权力,这是现实的需要。 3、否决权的存在为大国在解决国际事务的过程中必须以协商、谈判进而取得一致是一种促进。因为大家都知道,不和别人商量,不兼顾别人的利益和需要,结果就只可能是遭到别人的否决。 弊,和利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矛盾总是同时存在的: 1、为国际争端的解决设置了障碍。比如,在安理会的历史当中,有200多次否决仅仅只有一张否决票,也就是一个国家以自己的好恶,阻碍了决议的通过,阻碍了争端解决的进程。比如阿以冲突。 2、是国际*秩序不平等的体现和保护伞。否决权的存在进一步强化了大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作用,使其有了合法的外衣。而历史上大国多以强权和武力实现自己的主导地位,其行为不具备道义和法律上的合法性,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是臭豆腐,虽然吃起来是香的,但是本质上是臭的。而现在还不易进行谴责。 3、在世界朝向民主化方向发展的今天,否决权无疑是阻挡这种发展趋势的拦路虎! 全体一致原则。 联合国有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国、俄罗斯、法国、英国、美国。这五个国家对联合国安理会的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行使“一票否决权”将使提交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提案流产,即使其余四国皆同意亦不可。 目前中国使用否决权的次数最少,美国最多。 根据安理会有关规定,安理会共有15个成员,除中、美、英、法、俄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外,其余10个成员为非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经选举每两年更换5个。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洲的3个国家、一个东欧国家和一个拉美或加勒比地区国家。选举需要获得大会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现任10个非常任理事国为:比利时、意大利、南非、印尼和巴拿马(任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刚果(布)、加纳、卡塔尔、斯洛伐克和秘鲁(任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10月16日,第62届联大经过投票,选举利比亚、布基纳法索、越南、克罗地亚和哥斯达黎加担任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将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月1日起,刚果(布)、加纳、卡塔尔、斯洛伐克和秘鲁5国任期结束,联合国安理会10个非常任理事国为比利时、意大利、南非、印尼、巴拿马、利比亚、布基纳法索、越南、克罗地亚和哥斯达黎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6:37
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 俄罗斯、英国、美国. 五个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个对某一决议投出否决票,该议案就不能被通过。而通过一个议案的条件是15个安理会成员国中,没有常任理事国否决,且赞成到达半数以上。 利: 1、给国际关系装了“保险丝”。战后美苏两大阵营严重对立,不能让冲突没有限度地进行下去,当任何一个大国认为其利益严重受损,投出否决票,即相当于保险丝烧断了,避免了更大的危害。然后可以找出故障,继续运行。 2、国际关系的基点在于实力,大国要有与其实力、地位相一致的权力,这是现实的需要。 3、否决权的存在为大国在解决国际事务的过程中必须以协商、谈判进而取得一致是一种促进。因为大家都知道,不和别人商量,不兼顾别人的利益和需要,结果就只可能是遭到别人的否决。 弊,和利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矛盾总是同时存在的: 1、为国际争端的解决设置了障碍。比如,在安理会的历史当中,有200多次否决仅仅只有一张否决票,也就是一个国家以自己的好恶,阻碍了决议的通过,阻碍了争端解决的进程。比如阿以冲突。 2、是国际*秩序不平等的体现和保护伞。否决权的存在进一步强化了大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作用,使其有了合法的外衣。而历史上大国多以强权和武力实现自己的主导地位,其行为不具备道义和法律上的合法性,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是臭豆腐,虽然吃起来是香的,但是本质上是臭的。而现在还不易进行谴责。 3、在世界朝向民主化方向发展的今天,否决权无疑是阻挡这种发展趋势的拦路虎! 全体一致原则。 联合国有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国、俄罗斯、法国、英国、美国。这五个国家对联合国安理会的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行使“一票否决权”将使提交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提案流产,即使其余四国皆同意亦不可。 目前中国使用否决权的次数最少,美国最多。 根据安理会有关规定,安理会共有15个成员,除中、美、英、法、俄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外,其余10个成员为非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经选举每两年更换5个。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洲的3个国家、一个东欧国家和一个拉美或加勒比地区国家。选举需要获得大会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现任10个非常任理事国为:比利时、意大利、南非、印尼和巴拿马(任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刚果(布)、加纳、卡塔尔、斯洛伐克和秘鲁(任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10月16日,第62届联大经过投票,选举利比亚、布基纳法索、越南、克罗地亚和哥斯达黎加担任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将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月1日起,刚果(布)、加纳、卡塔尔、斯洛伐克和秘鲁5国任期结束,联合国安理会10个非常任理事国为比利时、意大利、南非、印尼、巴拿马、利比亚、布基纳法索、越南、克罗地亚和哥斯达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