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由谁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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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6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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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07:17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受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内容通常如下: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的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项工程验收;
3、分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派人参加,分包完成后,将资料交给总包;
4、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5、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整个的验收环节都是非常严格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单位工程质量设计标准来进行,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的话,这个工程是没有办法竣工,也就因为这没有办法投入实施,那么这对于单位,那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