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政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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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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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05:35
元代*特征
元代*思想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与传统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网络配图
元代*思想家在两种*文化的冲突中,力主以中原传统*文化取代塞外游牧*文化,他们实际上扮演了中原传统*思想在元代的传人的角色。元代*思想对推动蒙古族彻底封建化,保全中原传统封建文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元朝在*上有三个创举
元朝在它97年生命历程中对中国历史有着巨大的影响,在*上有三个创举:
网络配图
一、结束割据局面,实现空前统一。
元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以来长达360余年的政权分立和割据局面,出现了空前的统一。这种大统一局面在中国历史上是仅见的,基本上奠定了中华民族的版图,而且疆域之大,也是以前历朝不可比拟的,也为以后五、六百年的国家统一奠定了基石。
据《元史地理志》载,元朝的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历来由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统治的一些地区,也正式划入了元朝版图。正所谓“汉、唐极盛之际有不及焉”。
二、把*、台湾纳入管辖。
吐蕃诸部归附元朝,*地区正式成为我国**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元*在此设立了宣政院,管理宗教事务,自此*的*制度和宗教制度开始确立。元朝*在台湾地区设置了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与台湾。这是中国*在台湾正式建立的行政权力机构。所有这些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都是极为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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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三省,实行一省制。
为加强*集权,元朝在*设中书省总理全国行政事务之同时,在地方推行了行省制,统管地方军事、行政、财政事务。当时全国共分设了11个行省。其中包括了唐时所谓的“羁縻之州”。行省制度是元朝的一个创举,是对秦汉以来郡县制的发展,对后代行政区划影响很大,这一制度从*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集权在行政*上得到了保证,是我国*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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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特征
元代*思想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与传统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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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思想家在两种*文化的冲突中,力主以中原传统*文化取代塞外游牧*文化,他们实际上扮演了中原传统*思想在元代的传人的角色。元代*思想对推动蒙古族彻底封建化,保全中原传统封建文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元朝在*上有三个创举
元朝在它97年生命历程中对中国历史有着巨大的影响,在*上有三个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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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束割据局面,实现空前统一。
元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以来长达360余年的政权分立和割据局面,出现了空前的统一。这种大统一局面在中国历史上是仅见的,基本上奠定了中华民族的版图,而且疆域之大,也是以前历朝不可比拟的,也为以后五、六百年的国家统一奠定了基石。
据《元史地理志》载,元朝的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历来由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统治的一些地区,也正式划入了元朝版图。正所谓“汉、唐极盛之际有不及焉”。
二、把*、台湾纳入管辖。
吐蕃诸部归附元朝,*地区正式成为我国**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元*在此设立了宣政院,管理宗教事务,自此*的*制度和宗教制度开始确立。元朝*在台湾地区设置了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与台湾。这是中国*在台湾正式建立的行政权力机构。所有这些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都是极为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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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三省,实行一省制。
为加强*集权,元朝在*设中书省总理全国行政事务之同时,在地方推行了行省制,统管地方军事、行政、财政事务。当时全国共分设了11个行省。其中包括了唐时所谓的“羁縻之州”。行省制度是元朝的一个创举,是对秦汉以来郡县制的发展,对后代行政区划影响很大,这一制度从*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集权在行政*上得到了保证,是我国*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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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05:36
谈及元朝,大家都知道是蒙古族所建立——自成吉思汗以来,先后灭西夏,金,最终在其孙元世祖忽必烈时期,灭南宋,统一中国,建立了一个新的政权。可在元朝当官的,都是蒙古人吗?非也,元朝是“联合*”。
元朝的“联合*”的形成的原因?
其一,蒙古人专业能力欠缺,且人数不够。蒙古人在统一中国后,发现一个新的大问题——如何治理中国?让蒙古人去治理一方,那真好似让大老粗绣花,实在是强人所难。此外,蒙古族是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的重要特征,就是人少嘛!就算蒙古族人人都很厉害,把他们分到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去干活,那也是捉襟见肘,供不应求呀。
其二,其他民族人能力优秀,且对元朝建立有功。蒙古人也不是“孤军奋战”,总有一些其他民族的人,能力卓越,并赢得了他们的信任。这些人熟悉中国的情况,有他们的帮助,蒙古在统一过程中,少走了不少弯路。不管怎么说,这些人都是元朝的功臣,并且对治理天下很有帮助,自然要好好利用了。
这样,在以上两个原因的作用下,元朝形成“联合*”,也是形势使然了。
在元朝的“联合*”里,处于统治地位的除蒙古贵族外,也包括色目人、汉人、南人和其他民族的贵族。在元朝*的各级官吏中,蒙古人固然是核心,但除了枢密院汉人不能参与外,色目人、汉人在其余机构中的占比并不小。
根据《元史》中的宰相年表,我们可以看到:元世祖中统三年共有14位中书执政官:
右丞相:不花、史天泽左丞相:忽鲁不花、耶律铸平章政事:塔察儿、王文统、赛典赤、廉希宪 右丞:粘合南合、张启元左丞:阔阔、张文谦参知政事:商挺、杨果
他们是元朝的顶层*。而在这14位中枢执政官之中,6位是汉人,4位是蒙古人,1位是回回人,1位是畏兀儿人,1位是契丹人,1位是女真人。看来,元朝初期,对各民族的上层地主,都是尽力笼络的。
再来看元朝中期的*情况:
朝官(***)共有2089员,其中蒙古、色目有938员,汉人、南人有1151员。汉人、南人占59. 6%。京官(京都地方的*)共有506员,其中蒙古、色目有155员,汉人、南人有351员。汉人、南人占69.4%。外任官(京都以外的地方*)共有19895员,其中蒙古、色目有56888员,汉人、南人14236员。汉人、南人占71.5%。
从元朝中期的这份吏部数据来看,虽然蒙古人仍控制着重要官职,但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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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05:36
中书省
蒙古立国之初,成吉思汗之统帅部众,循中原金朝初起之制(如猛安、谋克),设立万户、千户、百户等军政合一的组织。及遣左手万户木华黎经略中原,乃封其为国王,而设都行省于燕京(今北京),作为指挥中心。是时官制,极为简略。
窝阔台汗即位后,蒙古国之官制,日渐完备。时有重要谋臣耶律楚材,曾被委以中书令之职,有名无实。而*之大权,仍多操于大汗手中。在众臣之中,则以大断事官之权势最大,略同于中原王朝之宰臣。而财政权、司法权,亦已分由诸臣掌管。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大行汉法,乃命刘秉忠、许衡等参考古今之官制,实则仿效金朝*之制,建立中书省(相当于金朝之尚书省),以总领全国之政务。中统元年(1260年),始设中书省于上都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而命祃祃为右丞相(实为燕京行省丞相),王文统、赵璧为平章政事。其后,因大都营建完毕,又迁中书省于大都(今北京)。历任左、右丞相的,还有不花、史天泽、忽鲁不花、耶律铸等。终元之世,仅中统及至元初年,史天泽、耶律铸二汉人得任丞相之职。此后,自成宗至顺帝的70余年间,皆以蒙古及色目人主掌中书省之大权,出任丞相之职。
而中书令之要职(中书省的最高职官),自世祖忽必烈于中统三年封真金为燕王,即兼任该职。其后,真金被立为皇太子,仍兼任中书令。并做为定制,为后世遵行。大德十一年(1307年),仁宗在大都政变成功,被武宗立为皇太子,也兼任中书令之职。延佑年间,仁宗改易皇储,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亦兼任是职。及顺帝立爱猷识理达腊为皇太子,仍兼任其职。
除此以外,决无他人得任此职。
在中书省中掌有实权的官吏,还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担任这些要职的,也多为蒙古及色目族权贵。只有少数受到蒙古帝王宠信的汉人,才得以出任其职。通过中书省重要*的民族组成结构不难看出,元朝统治机构中的民族歧视*十分严重。而对于重要国政的决策权,自然全都操在蒙古、色目族等权贵的手中。
中书省内,又沿用蒙古帝国时期的习俗,设有断事官若干人, 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 ①,少时有10余人,多时可达30余人。这些名重位高的中书省断事官,皆由帝王、后宫、东宫及诸宗王手下的亲信近侍出任。其职权,主要是负责处理蒙古皇室及贵族们之间的诉讼、刑狱诸事。
中书省下,则沿用前朝旧制,分为左、右司,其下,又设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每部中,又置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官,负责处理具体的政务。如吏部负责天下官吏的任免、升降诸事,户部负责*的财政收支诸事,礼部掌管国家之礼乐、朝会、祭祀诸事,等等。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则主要是汉人。
自世祖忽必烈确立一省制之后,前代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制影响依然较大。至元初年,就有人提出复设门下省的建议,但经过众官讨论后,予以否决。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出于征敛民财的需要,又设立尚书省,命权臣阿合马主持其事,作为专门的理财机构。其性质,已与前朝的尚书省之职责有所不同。不久,又将尚书省废去,还并于中书省。
至元后期,忽必烈再次设立尚书省,仍作为敛财机构,而命权臣桑哥主持其事。不久,在众多官吏的反对下,不得不再度罢去。桑哥亦受到重责,被处死。
可见中书省是为了把所有大权集中而设立的,元朝统治者歧视汉人,所以把大权交给蒙古人来管,通过中书省控制*,也就加强了*集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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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元朝,大家都知道是蒙古族所建立——自成吉思汗以来,先后灭西夏,金,最终在其孙元世祖忽必烈时期,灭南宋,统一中国,建立了一个新的政权。可在元朝当官的,都是蒙古人吗?非也,元朝是“联合*”。
元朝的“联合*”的形成的原因?
其一,蒙古人专业能力欠缺,且人数不够。蒙古人在统一中国后,发现一个新的大问题——如何治理中国?让蒙古人去治理一方,那真好似让大老粗绣花,实在是强人所难。此外,蒙古族是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的重要特征,就是人少嘛!就算蒙古族人人都很厉害,把他们分到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去干活,那也是捉襟见肘,供不应求呀。
其二,其他民族人能力优秀,且对元朝建立有功。蒙古人也不是“孤军奋战”,总有一些其他民族的人,能力卓越,并赢得了他们的信任。这些人熟悉中国的情况,有他们的帮助,蒙古在统一过程中,少走了不少弯路。不管怎么说,这些人都是元朝的功臣,并且对治理天下很有帮助,自然要好好利用了。
这样,在以上两个原因的作用下,元朝形成“联合*”,也是形势使然了。
在元朝的“联合*”里,处于统治地位的除蒙古贵族外,也包括色目人、汉人、南人和其他民族的贵族。在元朝*的各级官吏中,蒙古人固然是核心,但除了枢密院汉人不能参与外,色目人、汉人在其余机构中的占比并不小。
根据《元史》中的宰相年表,我们可以看到:元世祖中统三年共有14位中书执政官:
右丞相:不花、史天泽左丞相:忽鲁不花、耶律铸平章政事:塔察儿、王文统、赛典赤、廉希宪 右丞:粘合南合、张启元左丞:阔阔、张文谦参知政事:商挺、杨果
他们是元朝的顶层*。而在这14位中枢执政官之中,6位是汉人,4位是蒙古人,1位是回回人,1位是畏兀儿人,1位是契丹人,1位是女真人。看来,元朝初期,对各民族的上层地主,都是尽力笼络的。
再来看元朝中期的*情况:
朝官(***)共有2089员,其中蒙古、色目有938员,汉人、南人有1151员。汉人、南人占59. 6%。京官(京都地方的*)共有506员,其中蒙古、色目有155员,汉人、南人有351员。汉人、南人占69.4%。外任官(京都以外的地方*)共有19895员,其中蒙古、色目有56888员,汉人、南人14236员。汉人、南人占71.5%。
从元朝中期的这份吏部数据来看,虽然蒙古人仍控制着重要官职,但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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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
蒙古立国之初,成吉思汗之统帅部众,循中原金朝初起之制(如猛安、谋克),设立万户、千户、百户等军政合一的组织。及遣左手万户木华黎经略中原,乃封其为国王,而设都行省于燕京(今北京),作为指挥中心。是时官制,极为简略。
窝阔台汗即位后,蒙古国之官制,日渐完备。时有重要谋臣耶律楚材,曾被委以中书令之职,有名无实。而*之大权,仍多操于大汗手中。在众臣之中,则以大断事官之权势最大,略同于中原王朝之宰臣。而财政权、司法权,亦已分由诸臣掌管。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大行汉法,乃命刘秉忠、许衡等参考古今之官制,实则仿效金朝*之制,建立中书省(相当于金朝之尚书省),以总领全国之政务。中统元年(1260年),始设中书省于上都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而命祃祃为右丞相(实为燕京行省丞相),王文统、赵璧为平章政事。其后,因大都营建完毕,又迁中书省于大都(今北京)。历任左、右丞相的,还有不花、史天泽、忽鲁不花、耶律铸等。终元之世,仅中统及至元初年,史天泽、耶律铸二汉人得任丞相之职。此后,自成宗至顺帝的70余年间,皆以蒙古及色目人主掌中书省之大权,出任丞相之职。
而中书令之要职(中书省的最高职官),自世祖忽必烈于中统三年封真金为燕王,即兼任该职。其后,真金被立为皇太子,仍兼任中书令。并做为定制,为后世遵行。大德十一年(1307年),仁宗在大都政变成功,被武宗立为皇太子,也兼任中书令之职。延佑年间,仁宗改易皇储,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亦兼任是职。及顺帝立爱猷识理达腊为皇太子,仍兼任其职。
除此以外,决无他人得任此职。
在中书省中掌有实权的官吏,还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担任这些要职的,也多为蒙古及色目族权贵。只有少数受到蒙古帝王宠信的汉人,才得以出任其职。通过中书省重要*的民族组成结构不难看出,元朝统治机构中的民族歧视*十分严重。而对于重要国政的决策权,自然全都操在蒙古、色目族等权贵的手中。
中书省内,又沿用蒙古帝国时期的习俗,设有断事官若干人, 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 ①,少时有10余人,多时可达30余人。这些名重位高的中书省断事官,皆由帝王、后宫、东宫及诸宗王手下的亲信近侍出任。其职权,主要是负责处理蒙古皇室及贵族们之间的诉讼、刑狱诸事。
中书省下,则沿用前朝旧制,分为左、右司,其下,又设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每部中,又置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官,负责处理具体的政务。如吏部负责天下官吏的任免、升降诸事,户部负责*的财政收支诸事,礼部掌管国家之礼乐、朝会、祭祀诸事,等等。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则主要是汉人。
自世祖忽必烈确立一省制之后,前代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制影响依然较大。至元初年,就有人提出复设门下省的建议,但经过众官讨论后,予以否决。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出于征敛民财的需要,又设立尚书省,命权臣阿合马主持其事,作为专门的理财机构。其性质,已与前朝的尚书省之职责有所不同。不久,又将尚书省废去,还并于中书省。
至元后期,忽必烈再次设立尚书省,仍作为敛财机构,而命权臣桑哥主持其事。不久,在众多官吏的反对下,不得不再度罢去。桑哥亦受到重责,被处死。
可见中书省是为了把所有大权集中而设立的,元朝统治者歧视汉人,所以把大权交给蒙古人来管,通过中书省控制*,也就加强了*集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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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立国之初,成吉思汗之统帅部众,循中原金朝初起之制(如猛安、谋克),设立万户、千户、百户等军政合一的组织。及遣左手万户木华黎经略中原,乃封其为国王,而设都行省于燕京(今北京),作为指挥中心。是时官制,极为简略。
窝阔台汗即位后,蒙古国之官制,日渐完备。时有重要谋臣耶律楚材,曾被委以中书令之职,有名无实。而*之大权,仍多操于大汗手中。在众臣之中,则以大断事官之权势最大,略同于中原王朝之宰臣。而财政权、司法权,亦已分由诸臣掌管。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大行汉法,乃命刘秉忠、许衡等参考古今之官制,实则仿效金朝*之制,建立中书省(相当于金朝之尚书省),以总领全国之政务。中统元年(1260年),始设中书省于上都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而命祃祃为右丞相(实为燕京行省丞相),王文统、赵璧为平章政事。其后,因大都营建完毕,又迁中书省于大都(今北京)。历任左、右丞相的,还有不花、史天泽、忽鲁不花、耶律铸等。终元之世,仅中统及至元初年,史天泽、耶律铸二汉人得任丞相之职。此后,自成宗至顺帝的70余年间,皆以蒙古及色目人主掌中书省之大权,出任丞相之职。
而中书令之要职(中书省的最高职官),自世祖忽必烈于中统三年封真金为燕王,即兼任该职。其后,真金被立为皇太子,仍兼任中书令。并做为定制,为后世遵行。大德十一年(1307年),仁宗在大都政变成功,被武宗立为皇太子,也兼任中书令之职。延佑年间,仁宗改易皇储,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亦兼任是职。及顺帝立爱猷识理达腊为皇太子,仍兼任其职。
除此以外,决无他人得任此职。
在中书省中掌有实权的官吏,还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担任这些要职的,也多为蒙古及色目族权贵。只有少数受到蒙古帝王宠信的汉人,才得以出任其职。通过中书省重要*的民族组成结构不难看出,元朝统治机构中的民族歧视*十分严重。而对于重要国政的决策权,自然全都操在蒙古、色目族等权贵的手中。
中书省内,又沿用蒙古帝国时期的习俗,设有断事官若干人, 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 ①,少时有10余人,多时可达30余人。这些名重位高的中书省断事官,皆由帝王、后宫、东宫及诸宗王手下的亲信近侍出任。其职权,主要是负责处理蒙古皇室及贵族们之间的诉讼、刑狱诸事。
中书省下,则沿用前朝旧制,分为左、右司,其下,又设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每部中,又置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官,负责处理具体的政务。如吏部负责天下官吏的任免、升降诸事,户部负责*的财政收支诸事,礼部掌管国家之礼乐、朝会、祭祀诸事,等等。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则主要是汉人。
自世祖忽必烈确立一省制之后,前代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制影响依然较大。至元初年,就有人提出复设门下省的建议,但经过众官讨论后,予以否决。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出于征敛民财的需要,又设立尚书省,命权臣阿合马主持其事,作为专门的理财机构。其性质,已与前朝的尚书省之职责有所不同。不久,又将尚书省废去,还并于中书省。
至元后期,忽必烈再次设立尚书省,仍作为敛财机构,而命权臣桑哥主持其事。不久,在众多官吏的反对下,不得不再度罢去。桑哥亦受到重责,被处死。
可见中书省是为了把所有大权集中而设立的,元朝统治者歧视汉人,所以把大权交给蒙古人来管,通过中书省控制*,也就加强了*集权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5:37
蒙古立国之初,成吉思汗之统帅部众,循中原金朝初起之制(如猛安、谋克),设立万户、千户、百户等军政合一的组织。及遣左手万户木华黎经略中原,乃封其为国王,而设都行省于燕京(今北京),作为指挥中心。是时官制,极为简略。
窝阔台汗即位后,蒙古国之官制,日渐完备。时有重要谋臣耶律楚材,曾被委以中书令之职,有名无实。而*之大权,仍多操于大汗手中。在众臣之中,则以大断事官之权势最大,略同于中原王朝之宰臣。而财政权、司法权,亦已分由诸臣掌管。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大行汉法,乃命刘秉忠、许衡等参考古今之官制,实则仿效金朝*之制,建立中书省(相当于金朝之尚书省),以总领全国之政务。中统元年(1260年),始设中书省于上都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而命祃祃为右丞相(实为燕京行省丞相),王文统、赵璧为平章政事。其后,因大都营建完毕,又迁中书省于大都(今北京)。历任左、右丞相的,还有不花、史天泽、忽鲁不花、耶律铸等。终元之世,仅中统及至元初年,史天泽、耶律铸二汉人得任丞相之职。此后,自成宗至顺帝的70余年间,皆以蒙古及色目人主掌中书省之大权,出任丞相之职。
而中书令之要职(中书省的最高职官),自世祖忽必烈于中统三年封真金为燕王,即兼任该职。其后,真金被立为皇太子,仍兼任中书令。并做为定制,为后世遵行。大德十一年(1307年),仁宗在大都政变成功,被武宗立为皇太子,也兼任中书令之职。延佑年间,仁宗改易皇储,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亦兼任是职。及顺帝立爱猷识理达腊为皇太子,仍兼任其职。
除此以外,决无他人得任此职。
在中书省中掌有实权的官吏,还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担任这些要职的,也多为蒙古及色目族权贵。只有少数受到蒙古帝王宠信的汉人,才得以出任其职。通过中书省重要*的民族组成结构不难看出,元朝统治机构中的民族歧视*十分严重。而对于重要国政的决策权,自然全都操在蒙古、色目族等权贵的手中。
中书省内,又沿用蒙古帝国时期的习俗,设有断事官若干人, 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 ①,少时有10余人,多时可达30余人。这些名重位高的中书省断事官,皆由帝王、后宫、东宫及诸宗王手下的亲信近侍出任。其职权,主要是负责处理蒙古皇室及贵族们之间的诉讼、刑狱诸事。
中书省下,则沿用前朝旧制,分为左、右司,其下,又设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每部中,又置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官,负责处理具体的政务。如吏部负责天下官吏的任免、升降诸事,户部负责*的财政收支诸事,礼部掌管国家之礼乐、朝会、祭祀诸事,等等。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则主要是汉人。
自世祖忽必烈确立一省制之后,前代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制影响依然较大。至元初年,就有人提出复设门下省的建议,但经过众官讨论后,予以否决。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出于征敛民财的需要,又设立尚书省,命权臣阿合马主持其事,作为专门的理财机构。其性质,已与前朝的尚书省之职责有所不同。不久,又将尚书省废去,还并于中书省。
至元后期,忽必烈再次设立尚书省,仍作为敛财机构,而命权臣桑哥主持其事。不久,在众多官吏的反对下,不得不再度罢去。桑哥亦受到重责,被处死。
可见中书省是为了把所有大权集中而设立的,元朝统治者歧视汉人,所以把大权交给蒙古人来管,通过中书省控制*,也就加强了*集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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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05:37
1。中书省
蒙古立国之初,成吉思汗之统帅部众,循中原金朝初起之制(如猛安、谋克),设立万户、千户、百户等军政合一的组织。及遣左手万户木华黎经略中原,乃封其为国王,而设都行省于燕京(今北京),作为指挥中心。是时官制,极为简略。
窝阔台汗即位后,蒙古国之官制,日渐完备。时有重要谋臣耶律楚材,曾被委以中书令之职,有名无实。而*之大权,仍多操于大汗手中。在众臣之中,则以大断事官之权势最大,略同于中原王朝之宰臣。而财政权、司法权,亦已分由诸臣掌管。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大行汉法,乃命刘秉忠、许衡等参考古今之官制,实则仿效金朝*之制,建立中书省(相当于金朝之尚书省),以总领全国之政务。中统元年(1260年),始设中书省于上都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而命祃祃为右丞相(实为燕京行省丞相),王文统、赵璧为平章政事。其后,因大都营建完毕,又迁中书省于大都(今北京)。历任左、右丞相的,还有不花、史天泽、忽鲁不花、耶律铸等。终元之世,仅中统及至元初年,史天泽、耶律铸二汉人得任丞相之职。此后,自成宗至顺帝的70余年间,皆以蒙古及色目人主掌中书省之大权,出任丞相之职。
而中书令之要职(中书省的最高职官),自世祖忽必烈于中统三年封真金为燕王,即兼任该职。其后,真金被立为皇太子,仍兼任中书令。并做为定制,为后世遵行。大德十一年(1307年),仁宗在大都政变成功,被武宗立为皇太子,也兼任中书令之职。延佑年间,仁宗改易皇储,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亦兼任是职。及顺帝立爱猷识理达腊为皇太子,仍兼任其职。
除此以外,决无他人得任此职。
在中书省中掌有实权的官吏,还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担任这些要职的,也多为蒙古及色目族权贵。只有少数受到蒙古帝王宠信的汉人,才得以出任其职。通过中书省重要*的民族组成结构不难看出,元朝统治机构中的民族歧视*十分严重。而对于重要国政的决策权,自然全都操在蒙古、色目族等权贵的手中。
中书省内,又沿用蒙古帝国时期的习俗,设有断事官若干人, 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 ①,少时有10余人,多时可达30余人。这些名重位高的中书省断事官,皆由帝王、后宫、东宫及诸宗王手下的亲信近侍出任。其职权,主要是负责处理蒙古皇室及贵族们之间的诉讼、刑狱诸事。
中书省下,则沿用前朝旧制,分为左、右司,其下,又设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每部中,又置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官,负责处理具体的政务。如吏部负责天下官吏的任免、升降诸事,户部负责*的财政收支诸事,礼部掌管国家之礼乐、朝会、祭祀诸事,等等。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则主要是汉人。
自世祖忽必烈确立一省制之后,前代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制影响依然较大。至元初年,就有人提出复设门下省的建议,但经过众官讨论后,予以否决。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出于征敛民财的需要,又设立尚书省,命权臣阿合马主持其事,作为专门的理财机构。其性质,已与前朝的尚书省之职责有所不同。不久,又将尚书省废去,还并于中书省。
至元后期,忽必烈再次设立尚书省,仍作为敛财机构,而命权臣桑哥主持其事。不久,在众多官吏的反对下,不得不再度罢去。桑哥亦受到重责,被处死。
可见中书省是为了把所有大权集中而设立的,元朝统治者歧视汉人,所以把大权交给蒙古人来管,通过中书省控制*,也就加强了*集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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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05:37
1。中书省
蒙古立国之初,成吉思汗之统帅部众,循中原金朝初起之制(如猛安、谋克),设立万户、千户、百户等军政合一的组织。及遣左手万户木华黎经略中原,乃封其为国王,而设都行省于燕京(今北京),作为指挥中心。是时官制,极为简略。
窝阔台汗即位后,蒙古国之官制,日渐完备。时有重要谋臣耶律楚材,曾被委以中书令之职,有名无实。而*之大权,仍多操于大汗手中。在众臣之中,则以大断事官之权势最大,略同于中原王朝之宰臣。而财政权、司法权,亦已分由诸臣掌管。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大行汉法,乃命刘秉忠、许衡等参考古今之官制,实则仿效金朝*之制,建立中书省(相当于金朝之尚书省),以总领全国之政务。中统元年(1260年),始设中书省于上都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而命祃祃为右丞相(实为燕京行省丞相),王文统、赵璧为平章政事。其后,因大都营建完毕,又迁中书省于大都(今北京)。历任左、右丞相的,还有不花、史天泽、忽鲁不花、耶律铸等。终元之世,仅中统及至元初年,史天泽、耶律铸二汉人得任丞相之职。此后,自成宗至顺帝的70余年间,皆以蒙古及色目人主掌中书省之大权,出任丞相之职。
而中书令之要职(中书省的最高职官),自世祖忽必烈于中统三年封真金为燕王,即兼任该职。其后,真金被立为皇太子,仍兼任中书令。并做为定制,为后世遵行。大德十一年(1307年),仁宗在大都政变成功,被武宗立为皇太子,也兼任中书令之职。延佑年间,仁宗改易皇储,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亦兼任是职。及顺帝立爱猷识理达腊为皇太子,仍兼任其职。
除此以外,决无他人得任此职。
在中书省中掌有实权的官吏,还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担任这些要职的,也多为蒙古及色目族权贵。只有少数受到蒙古帝王宠信的汉人,才得以出任其职。通过中书省重要*的民族组成结构不难看出,元朝统治机构中的民族歧视*十分严重。而对于重要国政的决策权,自然全都操在蒙古、色目族等权贵的手中。
中书省内,又沿用蒙古帝国时期的习俗,设有断事官若干人, 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 ①,少时有10余人,多时可达30余人。这些名重位高的中书省断事官,皆由帝王、后宫、东宫及诸宗王手下的亲信近侍出任。其职权,主要是负责处理蒙古皇室及贵族们之间的诉讼、刑狱诸事。
中书省下,则沿用前朝旧制,分为左、右司,其下,又设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每部中,又置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官,负责处理具体的政务。如吏部负责天下官吏的任免、升降诸事,户部负责*的财政收支诸事,礼部掌管国家之礼乐、朝会、祭祀诸事,等等。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则主要是汉人。
自世祖忽必烈确立一省制之后,前代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制影响依然较大。至元初年,就有人提出复设门下省的建议,但经过众官讨论后,予以否决。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出于征敛民财的需要,又设立尚书省,命权臣阿合马主持其事,作为专门的理财机构。其性质,已与前朝的尚书省之职责有所不同。不久,又将尚书省废去,还并于中书省。
至元后期,忽必烈再次设立尚书省,仍作为敛财机构,而命权臣桑哥主持其事。不久,在众多官吏的反对下,不得不再度罢去。桑哥亦受到重责,被处死。
可见中书省是为了把所有大权集中而设立的,元朝统治者歧视汉人,所以把大权交给蒙古人来管,通过中书省控制*,也就加强了*集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