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5大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3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0:27
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
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具有惩罚性。
因此,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若同时提出这两项请求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故此,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同时主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0:27
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
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具有惩罚性。
因此,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若同时提出这两项请求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故此,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同时主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0:27
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
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具有惩罚性。
因此,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若同时提出这两项请求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故此,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同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