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超伍佰万营业额后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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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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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7 11:15
个体工商户超伍佰万营业额应按照预缴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规定。税款的缴纳从收入发生的月份开始,每月预缴税款的金额不少于当月净收入的20%,最高不超过当月净收入的30%;
为保证当年应纳税款的缴纳,可以按照以上比例根据实际收入进行累计预缴。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开具*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