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个人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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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8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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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09:43
成都市个人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个人缴费比例为2%,由个人自行缴纳;
2、补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个人缴费比例为0.5%,由个人自行缴纳。
成都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者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工行、农行或建行三家银行中任何一家的活期存折到成都市社保局二楼b区签订个人基本医疗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协议;
2、如果是初次参保,还应带上本人户口簿;而如果此前已参保,则需带上本人社保卡。
成都医疗保险办理条件: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参保范围对象包括所有省级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单位缴费标准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缴纳;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人总额的2%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季度缴纳;
2、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简称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参加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标准每年由省医保中心公布执行,按照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一次性缴纳;
3、门诊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均可视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其参保职工每年一次性缴纳,缴费金额计入本人个人账户;
4、个人接续参保的费用缴纳。参保范围包括:原已在省医保中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在成都市区灵活就业的,可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省本级医疗保险。个人选择统帐结合方式的,按成都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9.5%缴纳费用;个人选择单建统筹的,按成都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缴费。缴费方式为每年12月底以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全年费用。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