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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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7:12
*性借读生入学条件包括:
1、第11类*性借读生(在本区购买80平方以上商品房人士子女)
(1)优先安排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性借读生,后安排提供备案购房合同的*性借读生。
(2)按照获得房产权证明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3)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的*性借读生(政借第15类),且父母一方在本区购买80平方以上商品房人士子女可以按照本条件申请借读。
2、第14类*性借读生(在本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以上人士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
普通借读生入学条件包括:
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我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工作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当年的积分*以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禅教招〔2018〕6号)规定:户籍生录取后的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
*借读生按照1-16条顺序统筹全区范围内安排学位。
*性借读生安排后有剩余学位时,普通借读生按积分排名顺序入学,各学校按照积分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日区教育局通过发布《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公室关于录取2018年公办小学积分入学普通借读生的通告》:
公布禅城区公办小学录取户籍生和*性借读生后,经核准确认注册人数,有剩余学位108个用于录取积分入学普通借读生,积分排名1-108名的新市民子女登录禅城区招生系统报名,注册后如有剩余学位,教育部门将根据积分排名录取109名及以下新市民子女,录满为止。
2018年8月2日,区积分办通过禅城区人民 *** 门户网公示了2018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小学)积分排名。
普通借读生注册后的剩余学位,我局根据积分排名依次录取109名及以下新市民子女,录至281名学位全部录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禅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