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4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08:38
单场比赛最高得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08:38
NBA最大比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08:39
有的,只要你有足够的理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时,可以享有拆迁利益的人包括承租人、同住人等,而由于公租房的产权是国家的,所以房屋价值补偿归国家所有,安置费用、搬迁费用归承租人或者同住人所有。 在规定上,在公共租赁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后,下面几种人就有权要求分割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而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那么他就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此外,承租人在下列几种特殊情况中,可以享有多一点拆迁补偿: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平均分割所得的补偿款,无法取得房屋保证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08:39
所有土地归国家所有,山林不是你们的也不是大队的,你需要具体了解对方找谁租的(合同签署谁与谁),以及用途,如果是被土地规划局同意了的用途,那是合法的土地开发,你只能要其他地了。按照农村土地规定,除了自己的宅基地是永久的,其他的地都是按每户劳动力几十年分一次,尽量每次都分同一块地,在分配期间,村民可以自由使用土地用作规定用途,如果国家需要用到,可以强制征收,但是要给于一定补偿,对于不合理用地,可以向*起诉对方,所以你要去查对方是谁,如果是别人迫使大队分的,你找大队也没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08:40
21分钟地铁6号线 新开河上车 | 步行746米 | 2.55公里 | 票价2元 五马路 步行235米,到达新开河 详情 地铁6号线(南孙庄--梅林路) 上车新开河 C口 上车 2站 下车天泰路 C口 下车 步行511米,到达目的地 详情 华泰道317号 27分钟622路 河北四马路上车 | 步行923米 | 3.03公里 35分钟18路 河北四马路上车 | 步行1.56公里 | 2.66公里 37分钟869路 律纬路上车 | 步行1.32公里 | 3.72公里 38分钟916路 河北四马路上车 | 步行1.68公里 | 2.8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