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哪些酷刑?张文祥是被凌迟处死的吗?求凌迟的过程!谢谢!_百度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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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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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9 00:16
①
四大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杨乃武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生于浙江省余杭县城内(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一个小康之家,自幼勤奋好学,为人正直。杨乃武结过三次婚,首为吴氏,次为大杨詹氏,后死于难产。继娶小杨詹氏,即案发时之妻,后直至终老。
②
杨乃武与小白菜受过哪些酷刑:
小白菜本名毕生姑,乳名阿生,小杨乃武15岁,其父毕承祥,后来一些文艺作品中称其为毕秀姑。小白菜八岁时随母再嫁到余杭县城,其母嫁给喻敬天为妻,小白菜称喻为继父。与杨乃武是邻居,与葛品连也是邻居。葛品连之父葛奉来,早年死亡。葛品连之母也是带子再嫁给沈体仁为妻,沈体仁则是葛品连的继父。小白菜11岁时,经其母喻王氏与葛品连之母沈喻氏订明,将小白菜嫁给葛品连为妻。葛品连成年后由继父将其荐至豆腐店当伙计。小白菜16岁时,葛品连便想将小白菜娶过门。小白菜与葛品连于同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成亲,小白菜即为葛毕氏。
此时,杨乃武正好在澄清巷口新造楼房三间。造房时由沈体仁监工,得知杨乃武还有新房多余出租,就告诉了葛品连之母沈喻氏,沈喻氏通过赵兰荣,向杨乃武租了楼房一间给小白菜夫妇居住,每月租金800文,杨乃武和小白菜就在同一楼房内居住。葛品连仍在豆腐店帮伙,由于早上起得很早,有时晚上就宿在店中。小白菜一人在家,闲来无事,经常去杨乃武家中走走,有时就在杨乃武家与杨乃武同桌吃饭。小白菜还学起诵经,因识字不多,就请杨乃武教。开始,大杨詹氏还在,小白菜与杨乃武来往频繁不至被人非议。同治十一年九月初八日,大杨詹氏因难产去世,整座楼房有时就只剩杨乃武和小白菜两人。小白菜仍和以前一样,不避嫌疑,与杨乃武来往甚密。后来有关杨乃武和小白菜有奸情的流言街坊邻里都知道了。小白菜夫妇在杨乃武处住了一年以后,杨乃武提出要求把房租增至每月1000文。小白菜夫妇觉得难以承受,就另行租了太平巷王心培隔壁的房子居住。
大杨詹氏死后三个月,杨乃武和小杨詹氏即詹彩凤结了婚。次年八月,杨乃武参加癸酉科乡试,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举人。
案情发端
同治十二年十月九日,在豆腐店帮伙的葛品连因身体不适回家,途中数次呕吐。大约早饭也未吃,便在糕点店买了粉团吃。到了家门口,还呕吐不止。到家后就躺到了床上,他自以为又得了流火疾,便要小白菜去买桂圆和东洋参煎服。葛品连服用后并未见好,病情反而更为沉重。午后,葛品连病情沉重。延至申时,葛品连便死了。
葛品连死后的第二天晚上,尸体的口、鼻内竟流出血水。葛品连的义母冯许氏见后怀疑葛品连是中毒而死,便与沈喻氏等众亲友商议,请求官府前来验尸,以验明葛品连是否中毒致死。如系中毒而死,则请查根究底。此事告知了地保王林,当晚便请人写好了呈词。次日一大早,在地保王林的陪伴下,沈喻氏便向县衙提交了要求验尸的呈词。
知县初讯
余杭县知县刘锡彤,时已年近七十。刘锡彤接下呈词,正准备与仵作沈祥及门丁沈彩泉等前去勘验,恰好生员陈竹山来衙为刘知县诊病。陈竹山与刘锡彤关系密切,常来常往。于是一边诊病一边就谈起了即将去勘验的事。陈竹山得知是为葛品连验明死因,就把他在走街串巷时所听说的有关杨乃武和小白菜之间的传闻告知了刘锡彤,还说,街坊邻居都认为葛品连之死是杨乃武和小白菜因奸谋毒所致。
之后,刘锡彤带着仵作沈祥及门丁沈彩泉来到了葛品连停尸处。仵作沈祥验得葛品连尸身仰面作淡青色,口、鼻内有淡血水流出,身上起有大泡十余个。但用银针刺探喉部却呈青黑色,擦之不去,不似是砒毒之征,心下疑惑。于是只是向知县禀报说是中毒身死,却未报何毒致死。刘锡彤也未问。沈彩泉问沈祥,沈祥说可能是生烟土中毒致死。沈彩泉说不可能是生烟土,服生烟土皆为自服,是自杀,不是他杀,肯定是砒毒致死。沈祥不服,便与沈彩泉争执了起来。本来试毒的银针应该用皂角水多次擦洗,结果也都忘了。刘锡彤惑于陈竹山之言,竟相信了沈彩泉的话,认为葛品连是砒霜中毒而死。当即将小白菜叫来讯问,问她“毒从何来?”小白菜答“不知”。刘锡彤即将小白菜带回县衙审问。
刘锡彤将小白菜带回县衙后,对其进行严刑拷打。据当年《申报》载,小白菜受的刑是“烧红铁丝刺乳,锡龙滚水浇背”。酷刑之下,小白菜作了与杨乃武系因奸情而谋害亲夫葛品连致死的供述。
小白菜作完口供后,已是次日凌晨三更,刘锡彤一得到小白菜的供词,立即派一王姓书办并带民壮阮德等前往抓捕杨乃武。阮德和书办将杨乃武强行带到县衙。杨乃武半夜三更平白无故被强行带至县衙,窝了一肚子的火。当知县讯问时,不但否认与小白菜因奸谋毒之事,还以粗暴的态度顶撞刘锡彤,使刘锡彤大为恼火。杨乃武得知小白菜的供认说是初五交给其砒霜。于是,托人要求岳母本家亲友为其作证,证明其初五日在南乡除灵立继,初六日才回余杭城内。意在否定小白菜供认的初五日交砒霜的事实。杨乃武岳父的干兄弟监生吴玉琨、杨乃武岳父之侄詹善政、杨乃武的堂兄增生杨恭治及沈兆行、冯殿贵等人即按此要求向余杭知县递交了公禀。
由于杨乃武有举人身份,系天子门生,不能用刑。刘锡彤束手无策,无法获取定案的口供。次日,便呈报杭州知府,要求革去杨乃武的举人身份。杭州知府陈鲁又通过浙江巡抚杨昌浚向朝廷具题。同治皇帝在杨昌浚的具题上亲批:“杨乃武著革去举人,其因奸谋死本夫情由,著该抚审拟。”
杭州府再审
葛品连死后第十天,即同治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刘锡彤便将杨乃武和小白菜及全案卷宗解至杭州府。但杨恭治、吴玉琨、詹善政等人为杨乃武所作的初六日才回余杭城内的公禀却被刘锡彤压下了,没有随卷宗上呈杭州知府。
此时杨乃武革去举人的御批已下,知府陈鲁便动用大刑,杨乃武熬刑不过,只得承认与小白菜因奸谋毒之事。当陈鲁追问砒霜来源时,杨乃武便编造了从杭州办完中举手续回余杭的途中,在本已熟识的仓前镇爱仁堂药店“钱宝生”处以毒鼠为名购得的。陈鲁得到这一口供,以为案情已经大白,便叫刘锡彤将钱宝生的证词取来。
“钱宝生”来到县衙后,说自己不叫钱宝生,叫钱鹿鸣,又名钱坦,也没有卖砒霜给杨乃武。刘锡彤反复做钱坦的工作,并表示不会追究其卖砒霜的罪责,也不会把他送到杭州府作证,并给钱坦写了书面保证。钱坦后来同意按刘锡彤的意思作证。
陈鲁得到“钱宝生”的证词,又有杨乃武和小白菜的供认,就认为铁证如山,可以定罪判刑。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杭州知府陈鲁作出判决,以因奸谋杀亲夫罪处小白菜凌迟之刑,以授意谋害他人亲夫处杨乃武斩立决,上报浙江按察使。
浙江按察使蒯贺荪,开始觉得案有可疑。因为杨乃武乃是个举人,他自己也是个举人。他不太相信一个举人会为一个女子而抛弃自己的前程不说,还得赔上自己的性命。于是,他找来刘锡彤,询及本案的经过情况,是否有不正常的情况。这刘锡彤向按察使拍胸脯保证,说此案铁证如山,绝无冤屈。蒯贺荪见此,也就放心了。遂将案件按照杭州知府的意见上报浙江巡抚杨昌浚。
在此期间,杨乃武在狱中,书写了关于自己是被屈打成招的申诉材料,由其妻小杨詹氏即詹彩凤向杭州各衙门申诉,但没有引起浙江巡抚及臬司等地方官员的重视。
到北京告“御状”
同治十三年四月,杨乃武之姐叶杨氏随带杨乃武岳母家的长工王廷南、王阿木,从上海乘轮船到北京,经在京的同乡京官指点,向都察院递交由杨乃武所写的申诉材料。事先商定由王廷南进都察院递交,临进都察院前,王廷南说自己目力不济,要王阿木进去递交。这王阿木就说自己是王廷南。这样,王阿木就被当作王廷南递解回浙江杭州。
都察院接受了杨乃武的呈词后,就下文给浙江巡抚,要求复审此案。杨昌浚将此案交杭州知府陈鲁复审,结果当然只能维持原来的判决。
由于杨乃武之妻小杨詹氏多次在杭州各衙门鸣冤叫屈,杭州城内大街小巷传言纷纷。此事引起了当时红极一时的红顶商人、江南药王胡雪岩的关注。杨乃武之妻得到了胡雪岩的资助,有了再次进京的经济能力。同治十三年九月,杨乃武之妻詹彩凤随带其娘家帮工姚士法,携带杨乃武的呈控材料去北京,向步军统领衙门递交了这一材料。步军统领衙门将杨乃武的申诉情况上奏皇上,皇上谕旨,将此案交浙江巡抚杨昌浚督同臬司亲提严讯。但杨昌浚并未亲提严讯,而是将此案交给刚到任的湖州知府锡光以及绍兴知府龚嘉俊、富阳知县许嘉德、黄岩知县陈宝善共同审理此案。湖州知府锡光参与几次审理后,即找了个借口不再参与审理,不知原因何在。后来主要由龚太守审理此案,但不久便遇到同治皇帝驾崩等国家大事,又碰上全国性的考试,所以此案一拖再拖结不了案。
刑部大审
由于案件久拖不决,社会影响又大,刑部给事中王书瑞上奏要求重审此案。两宫皇太后命浙江学政胡瑞澜复审。胡官居学政,虽通学术,却不谙刑名,难以胜任,兼之素与杨昌浚相熟,也未能推翻原判。
此后,该案又经历重重周折,送达刑部。刑部在审查案卷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浙江籍的京官也非常关心家乡这一轰动全国大案的审理情况。他们经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分析判断,认为本案是一起冤案。于是他们联名向都察院提交呈状,根据刑部提出的前述案中疑点,又增加了他们听闻来自家乡的消息。都察院接到呈词后,即向两宫皇太后、皇上奏请。两宫皇太后竟批准了都察院的奏请。
刑部接下此案后,便调集本案的有关证人及杨乃武和小白菜进京。由于当时本案的主要证人钱坦已死,刑部也无法依靠证人的证词和人犯的口供定案。虽然在审理时发现杨乃武和小白菜都受过酷刑,与杨昌浚具题、胡瑞澜上奏中所说的并无刑讯一节显有不符,且杨乃武和小白菜也都推翻了原先因奸谋毒的供述,但刑部认为仅凭这些也难以定案。在审问进京人证的过程中,刑部官员发现余杭县令刘锡彤所勘验的葛品连中毒身死的尸体勘验结论值得怀疑。于是经请得旨意,将葛品连的尸棺运至北京,重新勘验葛品连的死因。
光绪二年十二月九日,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开棺验尸。由于此案影响很大,所以前来观看开棺验尸的人非常多。经仵作荀义、连顺喝报,验得葛品连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黄白色,确属无毒因病而死。在场的刘锡彤以及原验仵作沈祥也都不得不认可了这一鉴定结论。刑部官员还讯问刘锡彤、沈祥原验情况,两人承认,原验时,试毒银针并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复擦洗,不符合朝廷规定的检验要求;沈祥向刘锡彤只报服毒而死,却未报何毒致死,等等。
据此可见,杨乃武和小白菜确系冤枉。他们原来所作“因奸谋毒”的有罪供述显然均为虚假。于是,刑部上奏皇上,革去了刘锡彤知县之职。其他相关审理官员也各自因审理不利而遭受处罚。杨昌浚、胡瑞澜、陈鲁等皆被革职,刘锡彤则被从重处罚,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且不准收赎。沈祥被判杖八十并徒刑二年,沈彩泉被判杖一百并流二千里。杨乃武、小白菜冤屈被洗刷,但亦被处杖八十与杖一百。至此,案件审结,其时为光绪三年二月十六日,案件审理全过程历时约四年。
杨乃武回到余杭后,曾去上海《申报》做过事,不久仍回余杭,以种桑养蚕度日。于民国三年(1914年)病故,享年74岁。小白菜回到余杭后,终因亲友无靠,衣食无着,真的入庵做了尼姑,法名慧定。小白菜于民国十九年(1930 年)圆寂,享年75岁。
③
凌迟的过程我不太清楚,不过这个看看对你是否有用:
凌迟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十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使人解恨,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不能不说它确实惨无人道。 再看郑鄤。若说刘瑾被凌迟是罪有应得,而郑鄤受如此酷刑却使人感到惋惜。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帧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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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9 00:13
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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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9 00:10
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
清末,余杭士子杨乃武应乡试中举,摆宴庆贺。房客葛小大妻毕秀姑颇有姿色,人称"小白菜"。她本是葛家童养媳,曾在杨家帮佣,与杨乃武早有情愫,碍于礼义名份,难成眷属,只得各自婚娶。余杭知县刘锡彤曾为滥收钱粮敛赃贪墨,被杨乃武联络士子上书举发,断了财路,心怀怨隙。他儿子刘子和用迷药奸污了毕秀姑,又把她丈夫葛小大毒死。刘锡彤为保住儿子性命和发泄私愤,便"移花接木",把杨乃武骗至县衙,严刑逼供,以"谋夫夺妇"定拟,问成死罪。杨乃武和其胞姐杨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屡屡上诉,历时二年,前后几十堂,皆因刘锡彤上下疏通贿赂,以致官官相护,依旧判定死罪,并详文刑部。詹氏也因上告失败而获罪被拘,幸同科举人汪士屏联合士绅上书刑部辨冤,刑部侍郎夏同善驳回详文,并请得谕旨命浙江三大宪会审。杨淑英为救弟弟,怀抱侄儿去省城探监,求秀姑据实翻供,毕秀姑深觉愧疚,当即应允。谁知浙江巡抚杨昌浚为保住自己面子和众多参审官员顶子,依仗拥兵边疆左宗棠之势,会同藩台、臬台蓄意抗命,不准毕秀姑翻供,复以"通奸谋命"定拟,上奏。杨昌浚此举激起浙江士绅公愤,杨淑英在他们支持下,至狱中让杨乃武写冤状,冒死赴京,滚钉板告状。光绪帝生父醇亲王痛恨杨昌浚蔑视朝廷,又怕各省督抚仿效,决意替杨乃武翻案,以示警饬。正当杨乃武看透黑暗吏治,与秀姑欲以鲜血、头颅祭告天下:"大清百姓盼望青天"之际,得到了醇亲王"大清有青天"的回答。出狱之日,杨乃武目击毕秀姑奉懿旨,被押解尼庵削发为僧,自己虽保住了命,却已一身伤残,几为废人,连举人功名也不准恢复,不禁黯然自问:"我这冤案是昭雪了么?大清真有青天么?……"一曲冤歌传百年,长伴遗恨说青天!
名伶杨月楼冤案
杨月楼是某京剧戏班演小生的名伶,由于演技扮相俱佳而名噪一时,时誉赞其玉立亭亭艺兼文武。同治十一年年十二年年期间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戏园金桂园演出倾倒沪上男女一般京调非偏爱只为贪看杨月楼。就在同治十二年
年冬天杨月楼因与一商家女子的姻缘而引发了一场官
司。杨月楼在金桂园连续演出表现男女之情的梵王
宫等剧,一广东香山籍茶商韦姓母女共往连看三天韦女名阿宝年方十七,对杨月楼心生爱慕。归后便自行修书细述思慕意欲订嫁婚约,连同年庚帖一并遣人交付杨月楼约其相见。杨月楼且疑且惧不敢如约,韦女遂病且日见沉重。其父长期在外地经商未在沪,其母即顺遂女意遣人告知杨月楼,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楼往见遂应约,倩媒妁具婚书,行聘礼订亲并开始准备婚事,但事为韦女叔父所知以良贱不婚之礼法坚予阻拦谓,惟退。
韦母遂密商杨月楼仿照上海民间旧俗行抢亲,韦女叔父即与在沪香山籍乡党绅商以杨月楼拐盗罪公讼于官。于是正当其在新居行婚礼之日县差及巡捕至执月楼与韦女,并起获韦氏母女衣物首饰七箱据传有四千金,在将韦女解往公堂的路上,据记小车一辆危坐其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红衣犹未去身也。沿途随从观者如云。审案的上海知县叶廷眷恰亦为广东香山籍人痛恶而重惩之当堂施以严刑,敲打其杨月楼胫骨百五。女因不仅无自悔之语反而称嫁鸡遂随鸡决无异志而被批掌女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监待韦父归后再行判决。此案一出立刻传遍街衢舆论轰动杨月楼是红极一时!人人皆知的名优犯了这样颇富戏剧性的风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时优伶一向被视为贱民而韦姓茶商则不仅属良家且捐有官衔,是有一定身份!家资小富的商人杨月楼以贱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违反了良贱不婚的通行礼法,此外韦杨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当形式而乡党则以拐盗公讼于官县官又以拐盗而予重惩,这种种不合常规的事情也引起人们的兴趣因而一时众论纷纷。最后为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后。不过,杨月楼案却是糊糊涂涂的了断。参与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点影响,照样高高兴兴当官搂钱。而杨月楼的妻子韦阿宝,亦被其父逐出家门不知下落。杨月楼忧愤改名为杨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对官场黑暗及当时戏子社会地位低下处处受欺的不满。
张汶祥刺马列案
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她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东南卧着一只虎,她睡觉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
江宁是湘军攻下来的,两江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他们在那里经营了数年,岂能轻易让给马新贻。马新贻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军队,了然一身来到江宁,如入龙潭虎穴。马新贻被刺,朝廷心中明白,为了不致激起兵变,动摇清王朝的统治,赶紧调曾国藩回莅江宁坐镇。从此,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问津。
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来,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明目张胆地肆疾抢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将领。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掳掠。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散兵游勇又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那个曾给孙衣言透过口风的颜士璋颇有心计,他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张汶详刺杀马新贻,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一扑而中。马新贻被刺后,立即有“刺马案”戏文上演,而且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乔松年也来凑热闹,写了一首歪诗作证,湘军将领给张汶详立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淮安奇案
清嘉庆十三年(1808)淮安水灾,官府赈济,李毓昌奉命至山阳县查赈,住在善缘庵。知县王伸汉要李多开户口,以中饱私囊。李不从,王惧事泄,买通李仆毒死李毓昌。知府王毂亦受王伸汉赂银4000两,验尸时即以自缢报案。李叔从遗物中发现血迹,开棺验见服毒状,赴京告状。山东抚臬奉旨复查如实,就把王伸汉等拘至刑部严讯。一讯得实,王侵贪赈灾银23000两,同知林永升1000两,其余数十人各得不等。王伸汉处斩刑,知府王毂处绞刑,江督铁保、同知林永升均革职,遣戍乌鲁木齐,江苏巡抚汪日章革职,留河工效力, 李的随从是在李的墓前凌迟处死 皇帝老儿真发怒了其余佐贰杂职获徙流杖责者8人。此为清代四大奇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