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3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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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2 06:57
内部结算方式的设计企业各责任中心之间发生的经济往来,通常要在企业内部模拟银行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以达到管理和控制企业经济活动的目的。根据内部结算对象的不同,通常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1)内部货币结算方式。这种方式就是指在企业内部发行货币,如资金本票、流通券、资金券、厂内货币、厂内本票等,进行企业内部往来业务的结算。内部货币作为企业内部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存手段等履行其特有的职能,但在企业的范围之外则无法流通、运用。内部货币发行数量的多少、票面金额的大小,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式样须与人民币有明显区别。运用内部货币结算方式,能够强化广大职工的价值观念、核算观念、经济责任观念,但手续过于复杂,一般必须配套设置厂内银行,因此机构庞大,不便于管理。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责任单位之间的小额零星收支结算,以及较低层次、未在内部银行开设存款户头的责任中心之间的经济往来,通常不能作为企业唯一的或主要的内部结算方式,而应和其他结算方式配合使用(图4-10为一种较为简洁的厂币式样,在具体设计时企业可根据需要加上本企业商标或标志性产品等图案)。(略)(2)内部支票结算方式。这是指由付款部门签发内部支票,通知厂内银行从其账户中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分为签发、收受和银行转账三个环节。签发就是由付款单位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签发内部支票直接交付收款单位;收受就是收款单位经过审核无误后接受付款单位的支票;银行转账就是收款单位将支票送达厂内银行办理收款转账。内部支票一般一式三联(如图4-11所示略),第一联为收款凭证;第二联为付款凭证;第三联为厂内银行记账凭证。采用内部支票结算方式,可以使收、付双方当时结清款项,避免由于产品质量、价格等原因在结算过程中发生纠纷,影响责任中心正常的资金周转,所以是最常用的内部结算方式之一。但如果结算频繁且金额较小,则不宜采用这种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主要适用于责任单位之间的大笔收支结算业务。(3)转让通知单方式。这是旨由收款单位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签发转上通知单,通知厂内银行将转让通知单转给付款单位的一种结算方式。转让通知单(如图4一12所示略)一般可设计成三联式,第一联为收款部门的收款凭证;第二联为付款部门的付款凭证;第三联为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记账凭证。这种结算方式手续简便,结算及时,适用于经常性的、质量与价格较为稳定的往来业务,如辅助车间向生产车间供汽、供水、供电等业务。但由于转让通知单是单项传递,付款方若对结算业务的质量、数量、价格发生异议,交涉起来就比较麻烦。当然,除了前述三种结算方式以外,企业还可采用内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内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内部委托付款结算方式等。进行内部结算方式设计,应本着既满足结算业务和资金管理的需要,又简化结算手续的原则进行。一般而言,仅采用一两种结算方式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应根据上述原则恰当选择结算方式,并将选定的结算方式结合起来使用,以便满足不同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