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0:1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1:10
法律分析:不需要。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未成功的,交警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