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开车出了事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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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0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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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9 11:56
给老板打工开车出了交通事故的,由事故肇事方负责任。雇员因给雇主开车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主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可以向其追偿。
工人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谁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上下班路上出车祸,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上下班路上出车祸,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责任人和用人单位均有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责任。
3、上下班路上职工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由责任人和用人单位均有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责任。
具体分析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据此,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为是工伤,在认定应考虑至少四个要素:
1、目的,即以上下班为目的,职工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
2、时间,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
3、空间,即在上下班途中以合理的路线返回工作地点以及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所。
关于上下班途中认定,之前主要依据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规定“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但是实践中何为合理时间及路途难以把握导致产生较大争议,为此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14〕9号)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责任:“非本人主要责任”。
伤者在交通事故中可能会承担的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等情形,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形式”。只有当交通事故中的不承担事故责任或者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