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工作可以交两份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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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5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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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30 07:08
两份工作不可以交两份社保。
1、根据国家规定,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与公民身份号码一致,因此同一人不得交两份社保;如果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能会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在两地同时交社保,缴费年限不会累计计算,且不会享受双倍养老保险待遇;重复缴纳的社保可以依法合并;
3、一个职工只能拥有一个社保账户,如果存在两个账户,应按照国家相关办法申请合并,退休后只能领取一份退休金;
4、劳动者不能两地同时交相同种类的社保,因为只有一个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5、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需保留一个关系和个人账户,其他关系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社保缴纳的基本原则:
1、单位原则:社保缴纳通常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2、地域原则:社保缴纳应在个人工作地点所在地进行;
3、全额原则: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按照个人全额工资来计算;
4、强制原则:社保缴纳属于国家强制性政策,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缴纳;
5、个体原则:每个人只能在一个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不能重复缴纳。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规定,同一人不得交两份社保,否则可能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并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同时,重复缴纳的社保不会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也无法享受双倍养老保险待遇。一个职工只能拥有一个社保账户,如果存在两个账户,应申请合并,退休后只能领取一份退休金。劳动者不能同时在两地交相同种类的社保,因为个人社会保障号码是全国统一的。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需保留一个关系和个人账户,其他关系清理,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