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8 21:5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12:21
可以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在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12:25
不认同伤残鉴定结果的,应当向作出伤残鉴定机构的上级伤残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仲裁委无权鉴定伤残等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12:20
可以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在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12:21
不认同伤残鉴定结果的,应当向作出伤残鉴定机构的上级伤残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仲裁委无权鉴定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