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方投出非货币性资产合并报表抵消与顺流交易合并抵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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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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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0:02
此问题是有争议的,按照会计原理他们是有区别的,但是按照最新的2010年国家财政部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来看是没有区别的;
按照会计原理分析区别在于:顺流交易中,投资方向合营企业出售资产,从合并企业收取价款,即投资方确认的交易损益来自于合营企业,应从净利润中扣除;用非货币性资产向合营企业投资,并不从合营企业收取价款,损益并不是来自于合并企业,不应扣除。另外,投出非货币性资产取得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属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顺流交易性质完全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明确指出没有区别
http://bbs.dongao.com/thread-884475-1-1.html
这个网页中的之所以出现A老师、B老师和张老师的算法和结果不同就是因为,A老师是按照会计原理来分析的,B老师在合并报表中90*40%也实现了跟A老师同样的结果;A老师和B老师都是按照会计原理进行分析计算的;但是张老师是按照财政部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官方解释的做法。
所以如果真正在实务操作中就应该按照没有区别进行处理,即按照张老师的做法来做;但是从原理上分析与顺流交易是有区别的,应该按照A老师和B老师的做法进行。
总之,官方的解释是没有区别,张老师的做法是按照官方的解释做的,也是目前会计实务中应该采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