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 公司违法么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1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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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1:17
楼主表述得不详细,我们都不清楚你的具体情况。自从你入职的第一天开始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肯定是违法。
1、我已经超过了1个月 我马上要不干了
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0条;
2、公司暂时不让我走 还扣我的钱?
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理由是因用人单位违法不同你签订劳动合同、拖欠你的工资提请辞职。如公司还不给工资给你。你则可以到当地政府的行政服务中心劳动监察科去投诉。他们会受理的。在60个工作日内会处理的。如果还不行,你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告公司,他们到那时会给你发工资的。
根据46条,你还可以向公司申请支付半个月(47条)的经济补偿金;
3、我现在也没什么证据 证明我在公司里上班 上班期间的 照片 可以做证据么 ?? 还有 交接时的字据。
上班期间的照片当然可以做证据;
交接上的字据有你入职的时间,有公司对接人的签收,应可以作为你的有效证据。你可以凭此就足够了。注意保留好原件。别整丢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最好拿复印件去。
其相关支持的法条如下: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1:14
法律分析:不合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1:16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1:12
对于劳动合同而言,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不违法,超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单位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的。劳动者最晚应当在入职二年内提出双倍工资要求,否则就会因为超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而无法维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1:20
不知你所指的是合同是哪方面,如果是劳动合同,则当然违法,劳动合同法给单位一个月时间签订合同,否则你可以在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