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30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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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13:48
只要你实际有施工行为,并完成了相应的、合格的工程量,则你有权要求建设方或者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 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是否能查实双方的约定价款。查实不了就协商。 有争议可以申请评估鉴定,再依据相关的定额和实际施工情况判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投标 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招标 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