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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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31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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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2 09:54
跨省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原件和复印件,到想转去户口的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户口迁移证,转移户籍关系;
3、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当地派出所一般会出具户口变更联系单。
一、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条件有: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包括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等。
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当地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3、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二、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
综上所述,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有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原件和复印件,到想转去户口的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户口迁移证,转移户籍关系;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当地派出所一般会出具户口变更联系单。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