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高利贷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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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31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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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15:32
经侦大队在立案处理高利贷案件时,会综合考虑高利贷行为的界定、利息利率水平、债务人经济状况、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等因素,以及证据的充分性。
一、高利贷行为的界定
高利贷行为是指债权人通过高利贷方式向债务人提供借款,利息、利率或其他费用显著超过法定上限或合理范围,给债务人造成不合理负担的行为。经侦大队在立案时,首先会判断涉案行为是否构成高利贷。
二、立案标准的考量因素
利息、利率及其他费用水平:经侦大队会调查涉案借款的利息、利率及其他费用水平,是否超过法定上限或明显不合理。
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债务人是否因高利贷行为而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或陷入债务困境,也是经侦大队考虑的重要因素。
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借款的用途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是否受到高利贷行为的影响,也是立案时需要考虑的方面。
证据充分性:立案必须依赖于充分的证据支持。经侦大队会评估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以确定是否满足立案要求。
三、立案程序与调查
一旦经侦大队认为高利贷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且满足立案标准,将启动立案程序。立案后,经侦大队将展开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移送起诉。
综上所述:
经侦大队在立案处理高利贷案件时,会综合考虑高利贷行为的界定、利息利率水平、债务人经济状况、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等因素,以及证据的充分性。只有在满足一定立案标准的情况下,经侦大队才会启动立案程序,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