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2:4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5:54
如果租赁合同签定在抵押合同之前,则租赁合同具有优先权,你可以不搬出去.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5:55
楼上的回答已经算很完整了!我补充一下:1,首先按你说的,应该是租约在先了,无论是抵押还是买卖,对你的租赁都是不要紧的。《担保法》第48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之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解释》第65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这是“抵押不破租赁”。就算到时有人说因抵押权而将房子拍卖,租赁合同对买到房子的人也继续有效。然后根据《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是“买卖不破租赁”!所以无论怎样,他房子是抵押还是买卖,对你的租赁合同都是不受影响的!2,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房东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我认为是有的,因为如果他违约解除的话你也没办法啊!不过在实际上,如果你硬磨着不搬,他也很难有办法。除非他起诉到*,要求解除合同,不过到那时的话,*是否会支持他就不一定了!毕竟你是无过错方!而且走法律程序的话,也可以为你争取到很多时间! 如果真的要搬的话,你可以要求许多赔偿,不仅是一个月的违约金,同时还有你搬迁所遭受的一些损失。如宽带、电话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5:55
可能我没写清楚,谢谢刚才的朋友的回答,我之前和房东已经签过1年的合同(去年5月到今年5月),现在的合同是于今年4月续签的,只签了半年(也就是到今年11月)而房东是在7月7号在门上贴了个条子说房子被抵押给别人的,所以租约在先。 并且我没看到任何关于抵押合同相关的东西。你能告诉我保护和支持租约在先的法律条款和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