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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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15:03
俗话说:“城市环境三分在建设,七分靠管理”,城市管理一直是*工作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城市管理是为群众谋最大的福利,*不是“城官”,而是要“诚管”,做市民的“保姆”、城市的“管家”。在追求更高生活环境的今天,追求更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呼唤一支为民、亲民、爱民、利民的“民字型”*。特就,提出以下建议:多开展业务培训,人性执法赢理解 执法为民是本,文明执法是魂,规范执法是形。执法者要先懂法,才会执法,唯有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才能打造百姓满意*。笔者建议,*执法部门应定期开展模拟执法和业务职能常年培训等活动,围绕和谐执法、文明执法、服务市民这一主线,重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学习等培训内容,力求“执法更人性化一点、方法更灵活一点、执法关怀更多一点、执法效果更好一点”,对商户“换位思考多一点、体谅困难多一点、*宣传多一点、帮助服务多一点”,以实际行动赢得市民对*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多些“家门口”服务,进行“零距离”管理 建议*执法“进片区、进企业、进社区”,安排专职联络员定期到社区、企业和片区建设工地上门服务,解决城市管理范围内的困难问题;从而一点点拉近与群众的关系,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中,增强城市管理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作为城市的维护者,市民也应给予他们更多支持和理解。商贩们的行为是无法用语言或者文明执法而停止的,毕竟是关乎到他们生存的,*要管他们,也只能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如果*对商贩的违法行为视若无睹,势必会严重干扰其他市民的生活。所以一定要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两者和谐发展。主动接受监督,成立纠察部门 *执法应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在其执法过程中,偶尔会与一些老百姓发生冲突,如何避免老百姓对*执法人员的“偏见”?*人员的执法过程,可以实施社会监督,请市民代表对*执法人员是否文明执法进行监督。同时还可以邀请市民代表同*执法人员一起执法,了解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的难处,做到相互理解。同时,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箱,定期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外,要杜绝*的不文明执法,*部门可以成立纠察部门,专门监督*执法过程中的野蛮执法和不文明行为。纠察执法人员着便装上街,不仅要“逮”*暴力执法的现行,还要检查他们的着装是否整齐,证件是否齐全,若遇不规范的,应当面进行批评教育。市民投诉后,经调查情况属实,应给于当事*人员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