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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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11:17
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切换为以LPR为基准定价,到下一个重定价日,就会按照最新一期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计算确定您的执行利率;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就是以您转换时的利率为准,一直到您贷款到期利率都不会变。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11:18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中行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生效时间详询贷款经办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