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是从哪年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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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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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6 00:46
我国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是从1950年开始实施的,现在国家居民户口登记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公民从出生以后就应该办理户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工作是由当地的*机关负责的。
一、中国居民户口从哪年开始? 中国户籍制度是从1950年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户籍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1、死亡。
2、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三、户口簿丢失可以补办吗? 户口簿丢失是可以申请补办的,一般需要户主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门申请办理补办的,若户员代为办理,就需要提供户主身份证原件,委托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户口簿丢失补办书面申请;
2、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户主的委托授权书;
事实上,户口登记对每一位民众都至关重要,户口本上登记的事项可以证明公民的身份,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也需要提供户口本,一般情况下户口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同一家庭成员的户口,都统一登记在一本户口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