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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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1:17
2017年新农合报销比例
新农合的报销主要可以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三类,三类报销比例如下:
一、2017年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 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 *医院报销比例20%;
5.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2017年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三、2017年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 省*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新农合报销比例
2017年新农合报销范围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其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内容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1. 自购药品费;
2. 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
3. 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4. 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
5. 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
6. 流引产;
7. 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
8. 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
9. 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 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
11. 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
12. 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1:1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提问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
回答亲,稍等,我帮你查一下。
异地报销:(一)门诊报销(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二)住院报销(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3)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4)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三)大病报
国家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8000元以下部分报销17%,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