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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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07
专家:费率浮动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缺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孟生旺表示,根据草案公布的模型,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1+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这个模型表明,交通事故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相互独立的。但许多实证研究表明,交通事故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高度相关的。直观上看,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驾驶员,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会较高。事实上,如果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相互独立,那么根据交通违法次数对投保人进行保费上浮就失去了理论基础。如果可以认为交通事故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高度相关的,那么应用上述模型进行费率浮动就存在重复奖励或重复惩罚的问题。如某车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费率上浮30%,同时因为交通违法上浮30%,那么该车的费率将上浮(1+30%)(1+30%)-1=69%。这多出的9%就是对该车的重复性惩罚。
他建议,较为合理的费率浮动模型应该采取下述形式: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浮动比率)。当然,浮动比率的大小取决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综合影响,而不能简单地把这两个的影响因素相加即可,因为那样仍然存在重复性惩罚或奖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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