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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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5:08
您好,您描述的并不清晰,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给您简单分析一下。首先您说的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原因在于房地产市场属于资金占用率非常高的领域,开发商用这种方式来支付工程价款是非常有可能的。其次,即使这种情况存在,建议您也不能以没有收据的形式完成支付。原因在于,工程款是工程款,房子是房子,房子上的各种手续证件齐全,产权真实不代表通过您给付30万工程款给工程部,您就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将这三十万的转账凭证保留,另外要求中介、开发商、工程部出具文件说明由于开发商未能偿还工程款,因而您作为买受人向工程部支付了30万。就是将所有的行为都落实到书面上,有签名盖章,并说明时间,缘由。(其实,个人认为,风险还是很大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是开发商和工程部,只要您把房屋价款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拿这笔钱去偿还自己的工程款即可,何须由买受人去直接支付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5:08
你好,我买的房子也是有一部分给的现金,没有开任何收据,你的后来是怎么解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