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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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49年至1983年
1949年1月设粮秣科,7月改设财粮科,1953年改称财政科,1961年改为财政局。1968年成立“财贸*领导小组”,1969年改为“财政金融管理站*领导组”。1971年5月将原财政、税务两局合并为“财政税务局”。1978年财政、税务分开,恢复财政局。
基层财政机构,区一级财政曾设财粮区员、财政区员,人民公社化初期设财务科。1960年以后,派驻1名财政干部,1980年区设财政所。乡镇一级,1984年以后设财政所,每所3至4人。
二、1984年至2001年
1984年11月,财政局内设人秘股、预算股、企财股、农财股、财政监察股(1989年撤销,增设监察室),12月增设行政事业财务股。1986年后,先后增设外事财务股、财政信用资金管理股、会计事务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1996年撤销,成立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后于2001年撤销)、农业税管理股(2000年撤销,成立县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挂靠县财政局管理)、农业税收稽查大队、社会保障股。1991年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
隶属、挂靠和依属管理单位有县控购办公室、县国库券推销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庐江函授站、巢湖会计师事务所庐江分所(1997年撤销,成立庐江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不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2000年更名为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县债券服务部(1993年更名为县经济开发公司)、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采购中心、县会计中心。
基层财政机构,1984年后,每个区设财政所,乡(镇)设财政所。1992年,撤区并乡后,每个乡镇设财政所。2001年,乡镇设立农税所,与财政所“二块牌子、一套人马”。
三、2002年后
2002年6月,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县财政局内设机构重新设置,原部分挂靠管理单位并入内设机构。内设人秘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事业股(*采购股)、社会保障股、外资股、农业股、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挂农业税收稽查大队牌子,2005年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更名为农村财政管理局)、企业股(经济建设股)、财政监督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局与其合署,2004年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更名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会计股。2004年增设乡镇财政管理股。
隶属和依属管理单位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庐江函授站(2003年撤销)、县经济开发公司、县*采购中心、县会计中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基层财政机构,每个乡(镇)设立财政(农税)所(2005年撤销农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