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07: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43
法律分析:可以撤回,但是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时,原告可以向*申请中止强制执行,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终止,也不是撤销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