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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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2
家里有亲属去世,本来就是一个非常难过的事情,但是没有想到,发生在周先生家的一件事情更让他非常的难过。周先生的母亲去世了,但是遗体从殡仪馆里面被人运走了,现在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母亲的遗体。在中国有一种传统,有人去世了,一定要入土为安。但是现在遗体却找不到了,周先生只想让自己的母亲可以入土为安。最后他只能寻求警方的帮助,但是事情却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两个月的时间找不到遗体,还不能立案呢?
遗体是在凌晨的时候被盗走的
周先生的母亲去世了,他把母亲的遗体送到了当地的殡仪馆当中,但是没有想到,有人把宾馆的窗户破坏了,然后把遗体搬走了。后来相关的工作人员进去勘察之后发现,偷走遗体的人居然是死者的丈夫张某。经过调查之后发现张某和自己的同伴雇了两个人,然后跳墙进到了殡仪馆的院子里面,他们用准备好的铁钳把宾馆窗户外面的护栏剪断了,之后就进入到了寝室房,把尸体给抬走了,抬走之后的尸体被张某愿回到了老家。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张某会这样做呢?
两人因为遗体问题有了争执
去世的人叫做孙某,他和周某结婚之后,生了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而事件当中的周先生就是他的大儿子,后来孙某和周某两个人离婚了,离婚之后的孙某就和张某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后来因为患病在医院治疗,但是治疗无效之后,孙某就去世了,周先生就带着自己的人把母亲的遗体运回到了宾馆里。而张某和周先生之间因为母亲遗体的问题产生了纠纷,张某觉得他有义务将孙某安葬,所以就雇人把遗体从殡仪馆拉走,然后送回到了老家。事情发生之后,相关人员将张某拘留十日。于十日的拘留,周先生是非常不认可的,因为他觉得盗窃遗体这件事情是应该负刑事责任的。
这件事情为何不能立案呢
周先生就将这件事情起诉到了*,最终还是没有得到立案。而没有立案的原因是盗窃尸体罪主要是有几个犯罪的要件组成的。如果盗窃尸体是为了出卖然后配阴婚或者是为了打击报复这样的行为是可以立案的。但是在这起事件当中,张某并没有想要去非法占有,所以他并没有构成了犯罪,所以只能按照治安的案件来进行处理了。不过,尸体是在殡仪馆被盗走的,所以殡仪馆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尸体在殡仪馆期间,他们是有负责保管的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2
2020年8月29日,周先生母亲孙某某的遗体从志丹县殡仪馆不翼而飞。经过对殡仪馆周围进行勘察,周先生发现,是有人破坏窗户护栏后进入殡仪馆,将母亲的遗体偷走。事后警方表示不予立案,*也裁定不予受理。
——如今,母亲的遗体被偷走已经2个月过去了,周先生只想让母亲入土为安,却深感*为力!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8月29日晚间,偷偷潜入殡仪馆内偷走女尸的不是别人,正是孙某某的丈夫张某云与他的几名亲戚。
张某云与孙某某是重组家庭。孙某某在1986年与周先生的父亲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儿子一名女儿。直到2002年,孙某某与周先生的父亲在*办理了离婚,且离婚后女儿由孙某某抚养。
离婚的第二年,孙某某就带着女儿搬到了张某云家,不久后,她跟女儿的户口也都落在了张某云户下。同时,女儿还改了名字为张某。至今,双方在一起生活了18年。
一直到今年8月份下旬,孙某某突发疾病,起初,家属送其至榆林市靖边县中医院接受治疗。但8月25日病情恶化,被转送至延安市某医院继续治疗。
遗憾的是,尽管转至上级医院治疗,仍未能挽救孙某某的生命。
8月27日,医院宣布孙某某因治疗无效去世。
——死者的现任丈夫张某云与其儿子周先生因其遗体归属问题产生争执。
孙某某抢救无效遗憾离世,其家人悲痛万分,随后将其遗体运回志丹县,且存放在事发殡仪馆内。
8月28日,双方就孙某某的遗体归属问题产生了争执。张某云认为,作为孙某某的丈夫,自己有义务将其遗体运回老家安葬;周先生则认为,死者是他的母亲,应该由做儿女的将母亲的遗体运回老家入土为安。
事发当天,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并最终惊动警方,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的情绪才得以缓和。
哪知,令周先生大感意外的是,8月29日凌晨时分,母亲孙某某的遗体突然从殡仪馆不翼而飞了。
原来,在当天争吵之后,张某云联系了张某抗等亲戚。当天凌晨,张某云等共计5人至事发殡仪馆外,用事先准备好的工作打开防护窗,进入停尸房将遗体搬出后,连夜运回了老家。
9月11日,张某云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警方依法行拘10日。
——对于警方的处理!周先生表示并不认同,他认为张某云的盗窃遗体行为不应该只是行政拘留,应该是“刑事案件”。
周先生表示,2001年,其母亲无故带着妹妹离家出走,没过多久,就与张某云在一起同居。且母亲的遗体被偷走后,警方查找了二人的婚姻登记相关资料,但并未找到。因此,二人只能属于“同居”关系,不应该受法律的保护。
同时,周先生还称,母亲去世后,是他本人将母亲的遗体运回,并由他交给志丹县殡仪馆的,且给殡仪馆交过停尸押金,达成了殡葬服务关系。张某云在未经他本人的同意下,用不法手段强行从殡仪馆运走的遗体是他存放在这里的,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周先生认为,张某云已经涉嫌盗窃尸体罪。
可是,令周先生感到不解的是,自母亲的遗体被“盗”后,两个月内,自己跑遍了志丹县民政局、*、信访局等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却没有得到有效回应。无奈之下周先生只能试图走法律程序。
哪知,10月26日,靖边县*表示,起诉人的诉请不属于人民*的受理范围,对周先生的起诉又不予受理。
警方回应不立案原因!
志丹县*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国家有“盗窃尸体罪”,主要是为了打击偷盗非亲属尸体后进行出卖配阴婚、打击报复侮辱尸体等行为。
在调查期间,张某云表示自己跟孙某某此前办理过结婚登记,只是找不到结婚证了。至于警方未查到资料的原因,不排除十七八年前档案管理不完善等原因。
而从实际出发,张某云虽然拿不出结婚证,但是他与孙某某在一起生活了十余年,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说拿不出结婚证就是非法。
另外,张某云运走遗体的目的,不是出于配阴婚,更不是出于侮辱尸体,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盗窃尸体罪。
最后,该负责人表示,该局认为最终处理结果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如有异议可以走其他执法监督程序。
笔者观点:
我认为警方的处理没毛病,*的不受理也没错。这本来就属于家庭纠纷,跟刑事案件不着边。张某云与孙某某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孙某某的女儿也早已改名为张某,拿不拿得出那个小红本本,两人都是事实夫妻。运送自己妻子的遗体回老家“入土为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事实上,闹出这起“盗尸”风波,无论张某云,还是周先生,二者都是出于对逝者的感情,一个是夫妻之情,一个是*情深。都是为了自己亲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坐在一起好好谈谈,尽量把这件事和平解决。相信逝者孙某某也不愿意看到双方闹成今天的局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3
因为死人已经注销户口了,死了没有户口,所以就没有办法登记信息,就没办法立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3
因为盗走尸体的是女子的老公,男子只是想要把女子带回老家安葬,现在还没有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老公把老婆尸体带回老家安葬会被立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4
主要还是因为运走尸体这个行为不算特别严重,没有达到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