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12:3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2:57
十分明确的告诉你,不怎么样。
个人建议你。买保险,要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如果你想存钱。买理财,买一些保值的基金。买国债。都比你买理财型理财分红型保险强,业务员在推销保险时给你看的收益,是她们预计的。实际上给你的收益低得可怜。也就是比银行存款高一点点。你的钱成了保单。钱就是死的。退保你会赔掉90%。
如果你想要的是一份保障。重大疾病保障。或者是日常住院医疗。这些完全可以买消费型保险。干嘛要把大把的钱,送给保险公司,让她们去投资。赚钱了,他拿大头你拿小头。赔钱了。他不赔钱,你赔光了。
这还不是最可恨。像平安人寿保险,业务员卖保险时介绍的保险和保险合同上记载的内容完全不一样。基本上就是骗你入保险。当你相信了他说的话,上当受骗了,钱也交了,保险合同拿回来时你还会看吗?过了十天犹豫期。这个*就完美啦。
给你举个例子,这是从平安公司下载的,
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示例
张先生,35岁,需要找一个既能有助资金保值增值,又能实现资金流动,为今后的养老做好准备的保险产品。经过细心比较,张先生最终选择了购买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的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如果选择3年交费,年交97220元,合计291660元。主要保单年度保单利益测算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2:5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平安附加盈无忧两全保险(万能型)(停售)
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本附加险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1开始,被保险人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随时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我们按申请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申请的生存保险金不得超过申请当时本附加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生存保险金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和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给付的满期生存保险金已包含保险期满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身故保险金
(1)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8 周岁2以下(不含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3之前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05%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2)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8 周岁及以上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第1 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20%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第2 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05%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身故当时的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若主险合同已选择减额交清,则按身故当时主险合同减额交清现金价值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如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或身故当时主险合同减额交清现金价值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100 万元人民币为限。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主险合同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乘客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