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地区,工伤鉴定为十级,大概能赔多少钱,我的工资平均工资是三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5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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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1:57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 数
承担人
金额
医
疗
康
复
待
遇
医疗待遇
挂号费
按照标
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 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到统筹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具体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食宿费150元每天(江苏)
住院伙食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规定
20元每天(江苏)
停工及康复留薪待遇期
辅助器具费
日常生活和就业所需,经鉴定确认
按标准报销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原则不超12月,超过需经鉴定委确认)
本人原工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要
伤
残
待
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个月;二:25;三:23;四:21;五:18;
六:16;七:13;八:11;九:9;十:7。
本人工资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伤 津
残 贴
一级90%;二级85%
三级80%;四级75%
按月支付,退休后停发,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社保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70%
六级60%
按月支付,劳动关系终止后停发。
(难以安排工作的)
本人工资(津贴低于最低工资的用人单位补差)
用人单位
生护理活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
生活大部不能自理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死
亡
待
遇
丧 葬 补 助 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配偶每月40%;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
本人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本人工资
劳动关
系终止
解除后
一次性
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1.4月;六1.2七1;八0.8
九0.4; 十0.2 注: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 (苏州81.01)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业病增40%,预期寿命81.01
(江苏)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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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江苏)
用人单位
电子地图
GS(2011)1617号Data © NavInfo
苏州经权律师事务所
2 公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个月;二:25;三:23;四:21;五:18;
六:16;七:13;八:11;九:9;十:7。
本人工资
那就是3500×7=2450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1:58
跟工资 没关系 全部走 司法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