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2 17:3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8:59
这个行为应该是:侵占他人财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8:57
算,你可以报警,这种人已经不能当作朋友了,但是你报警的话,你还需要有证明,证明这个电脑是你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