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2:2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38
人防区按照理论来说是不应该存在任何商业行为的,平时业主可暂时使用,一旦到了战时部队会立即进驻接管,统一进行民防部署,平时的一切功能都将作废。但现实情况是,现在是处于平时阶段,谁也不知道是否或什么时候会有战时。而按国家的规定,任何新建的民用建筑都需要按地上的建筑面积配建人防地下室(当然也有开发商花钱异地建设的)。正常情况下地下部分的土建投资一般是地上部分的3-4倍,开发商自然对建设地库没有什么积极性。考虑到能让开发资金尽快回笼并能有效地偿还地价,当然地下空间本身也是需要合理的利用的。*与开发商形成了一定的默契,默认开发商可以出售车位的使用权,也仅仅是使用权而已。某省还有在人防地下室建商铺的呢,具体如何操作的还真不得而知了。使用权在法律意义上感觉与租赁其实也没太大差别,产权都有期限,使用权会无期限,没有产权保护的话,还是会存在一定风险的。打仗暂时不说,万一之后*的调整,或使用过程中权益的纠纷,或之后的转让都会造成不小的麻烦。当然风险是和钱挂钩的,如果价格能砍到足够的低,还是应该坚决下手的。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所以投资人可以获得平时使用权和收益权这是无疑的。但是人防法对所有权的具体规定不明。各地关于人防工程投资人是否能获得产权的规定并不一致,司法判例也是如此。所以如果要具体讨论能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获得所有权,需要结合当地的地方性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39
人防车位的产权是属于国家的,只不过开发商是低价从*人防办 租过来的,然后转租给业主。开发商根据《防空》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这类车位称之为“人防车位”。该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国家,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过20年。20年后,要跟*续签合同之后,再跟业主签。按照有关规定,民防工程(人防工程)的投资者,只要在办理民防工程所有权登记时,能够向房地登记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获得民防工程的产权。国家和本市有关人防(民防)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对住宅小区内的民防工程出售行为没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39
首先,人防工程的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其次,开发商掏钱建的人防,跟据平战结合的原则,可以在不影响战时使用功能的基础上用于民用。那么这里需要明确一点,你的小区的人防建设费用是否计入了公摊。这里的公摊不是指说开发商把人防建设成本折算到房价之中,而是指合同上写明的公摊面积范围和位置。如果说明了公摊人防面积,那么人防民用收益权就属于公摊的业主们。开发商无权收取车位出租的收益,即业主们亨有收益权。如果没公摊,那么开发商就有权亨有收益权。我国对这块的争议很大,没有明确收益权归业主,所以现在基本上就是谁投资谁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