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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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26
申办深圳户口可到龙华*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流程如下:
1、登陆深圳市*门户网站民生警务户政预约平台,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机关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机关当场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审核。
4、*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扩展资料:
龙华*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65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位置指引:
公交站:国鸿大厦
地铁站:清湖站
参考资料: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外户口迁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26
符合以下入深户条件之一,可申请直接入深圳户口。
一、人才引进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2018深圳户口怎么办理。
4、具有非全日制大专,且社保五年以上,单位申报可加十分者直接入户。
5、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社保三年以上,即可入户。
6、纳税大户,法人150万以上;股东30万以上(近三年)。
二、积分入户
1、可以申请公司申报,但是公司申报最高可以加10分;
2、社保每年可以加5分,但是最高只可以加30分;
3、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升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可以加80分,非全日制大专可以加60分,如果你是初中、高中或者是中专,这种方法是积分入户最便捷的方法。
4、附上积分入户指南
①、交满一年社保可以加7分,养老加3分、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加一分。封顶最多30分。
②、全日制大专,35岁之内,交满7个月以上的深圳社保,可以直接入户深圳。
全日制大专,35至39周岁,深圳社保5年,直接入深户!
③、全日制本科以上,45周岁之内,交满7个月以上的深圳社保,可以直接深圳入户。
④、非全日制大专,40周岁之内,深圳社保5年;
⑤、非全日制本科,40周岁之内,深圳社保3年;/非全日制本科,40至45周岁之内,深圳社保五年;
⑥、35周岁内,累计交满3年深圳社保,考个深圳市的紧缺类高级证证书,可以直接深圳入户。
⑦、40周岁内,交满1年深圳社保,考个深圳市的紧缺类技师证,可以直接入户深圳。
扩展资料
市外户籍办理迁户人员办理迁户手续的温馨提示:
1、根据*办理户籍的有关规定:拟入户人员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拟入户地:
①配偶家庭户;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
③本人单位集体户或者配偶单位集体户;
④代理机构集体户。
为避免错误选择上述拟入户地,造成引进后无法在我市*门落户的情况,请事先向拟入户地派出所确认是否符合落户的条件。
2、申请人凭《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并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属原籍户口已注销的,则由我市拟入户地*分局在《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背面加盖公章,不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及迁户手续。
3、如需办理干部人事档案商调或建档的留学人员,可凭《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到市、区人才引进业务档案托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相关手续;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办理调档、建档手续。
注:取得《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后,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办结。
参考资料:本地宝网-深圳个人申办入户流程指南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外户籍迁户人员办理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2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主要流程如下:1,先去准备落户的*分局办准迁证。2,回所在的户籍地办迁移证。3,深圳落户:派出所落户,拿到新户口本。4,一周左右可拿新的身份证,深户办理结束。办理深户准迁证和落户手续,建议都预约。亲,希望我的答复您能够满意哦,期待您的赞谢谢您!祝您天天开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27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办理积分入户是比较复杂的流程,有不懂得可以咨询,总结一下步骤如以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28
2016年8月8日,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要求,深圳市2019年度积分入户于6月24日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6月24日至9月30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市*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二、申请条件有关说明
(一)关于基本申请条件核查和积分计算的时点说明。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本年度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
(二)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说明。
1. 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范围。
经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2.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要求和时限。
以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计算积分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9年9月30日),申请人须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权利份额说明。
申请人提交的当前拥有和用于计算积分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视为拥有:
(1)申请人本人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2)申请人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3)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夫妻双方拥有的权利份额之和≥50%。
4.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
凡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且2019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三)关于在深圳市租赁住房登记时间认定的说明。
申请人以租赁住房计算积分的,租赁时间以市住房和建设局核算认定的住房租赁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人租住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各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时间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四)关于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认定的说明。
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9年9月30日),申请人须仍在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人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有中断的,其分值将在剔除中断时间后再予累计计算,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填报个人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信息(个人参保信息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三、关于积分分值核算的有关说明
申请人的入户总积分为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的累计积分,(详见“公告说明”—《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各项积分指标计算时点均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一)稳定居住指标: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1.在深拥有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
2.在深合法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
(二)稳定就业指标: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3.在深依法按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积1.5分;
(三)诚信守法指标:包括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4.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未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15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5.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已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30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100分;
7.有刑事犯罪记录,减200分;
8.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减150分。
四、申请方式和途径
我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网站(http:// 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关注“深圳*”微信公众号(szga-110),进入“民生”—“户政”—“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请根据系统提示,使用手机微信进行实名认证),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五、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19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19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5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六、复核及公示
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19年12月7日通过“深圳市*”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1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七、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八、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9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19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二)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理积分入户信息,可在“公告说明”查询或拨打我市户政咨询热线0755-84465000咨询。
(三)申请人切勿相信非法中介,个人通过实名认证后按提示如实完成信息填报即可提交申请。所有积分项全部通过数据比对核算分数,完全公开、透明,欢迎市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