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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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9 21:28
要办理护照,或者进入事业单位及很多管制较为严格的外企时,都会需要个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全国各地的*厅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以广东省为例,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符合条件和携带以下材料:
(1)符合办理条件。如: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等;
(2)本人携带身份证,并本人申请。
(3)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
(4)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5)持上述材料及*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广东省*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七条 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广东省*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八条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本省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机关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原本省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向户籍最后迁出地*机关申请办理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暂住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现居住地*机关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在校国内学生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机关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港澳台人员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出入境有效证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向现居住地*机关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或临时住宿登记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六)在广东居住满6个月的外国人,凭本人现持用的外国护照、申请无犯罪记录时段使用的外国护照信息资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向居住地*机关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临时住宿登记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并提供说明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军队、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查询公民个人有无犯罪记录信息的,经办人应持身份证件及工作证件,提交单位公函,注明被查询对象的姓名、查询事由及依据。
《广东省*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九条 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凭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申请办理;委托非近亲属办理的,须提供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申请办理。
国外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经国内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附上翻译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