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哪些补助政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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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5:10
优惠*有:
1.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2.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3.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4.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5.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6:45
一、对象确认条件
独生子女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当地乡镇*、*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 享受优待:
1、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2、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3、农村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或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 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4、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5、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当地*应当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发给生活补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帮助。
6、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另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由区县(自治县、市)*制定。
7、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8、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生活补助经费,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列入成本税前开支。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统筹解决。
9、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收养或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注销并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收养残疾儿童者除外。
10、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被注销的,应当从注销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违反规定生育、收养子女的,应当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1、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