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不列颠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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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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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1 09:08
美丽的不列颠
我们国家的美丽,(至少是高原以南的地带)有目共赏而难以描绘。一想到那些面积大的国家,我们就会感到它的诱人之处之一是地方不大景致却包罗万象。这儿没有崇山峻岭,没有广阔的平原,也没有大片的森林,因而无从领略这些景物是何等壮观。但是我们这儿的景致却变化多姿,地方虽小而无所不有。我想也许是因为我们总是能感到我们是个小小的,四面环水的岛国,万物都要妥善地安排在几方小小的土地上,所以自然对山脉、平原、河流、湖泊都做了调整,使它们适合于这个小岛的面积。在这里,一座12000英尺高的山会被当成一个出奇的怪物。同样,400英里的平原,或密西西比河那么宽的河流也会显得与这个小岛不相称。在美国,一切景物的规模都太大,只有飞行员才不会产生这样的感觉。所有的东西都大得过分。一个地区是高山,就全是高山。另一个地区又仅仅是漫无边际的平原的一个角落。在落基山中,一天的艰苦旅程仅能走完一个山谷。你若穿过大平原,就会看到平原像荒凉寂寞的大洋。一切都太大,没有必要。
从地理角度来看,我们岛上的山川相对来说是小的,而且处处都有令人感到惊异的,多彩多姿的景物出现。但是这不等于说我们的山不是山,我们的平原不是平原。我们不妨看看可被称为“我们的福气”的湖区。在这里,你一天可以轻易地翻越几个山头,(我就常常这样做),然而却会感到它们是山,而不是石丘。《泰晤士报》的记者最近也指出了这一点。这位记者还讲了个足以证明我的说法的故事。几个爱好登山的人把一位瑞士向导请到湖区来。第一天早上,他抬眼望了望前面烟笼雾绕的千岩万壑,然后指着一块平坦的山石说他们可以在那儿过夜。那块山石离山顶有三分之一的路程,他不知道到那里只消一两个小时,而天黑之前可以翻越两三个这样的山峰。对这个国家的规模他没有充分的认识,他不知道在他面前的是微型的山,而只知道他所看到的是山。就这一点来说他没有错,因为像斯诺顿地区的山那样,这些山,有的虽然还不到3000英尺高,然而却森严陡峭,摆足了大山的架势。
也许是因为我自小就生活在那里的缘故吧,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约克夏山谷。若论多样化的风光,不管是在岛上,还是在别处都要以这个地方为最。在这儿走上一天便能看到世上可看的一切。几个小时之内你可以看到绿色的山谷和山谷里的河流、精巧的古桥、舒适的村庄、茂密的树林、平展的田野、沼泽地的小山坡和在上面奔流小溪、石砌的墙、带着咸味儿的海风、鸣啭着的麻鹬、白色的农舍以及荒寂的高地,那高地像是比地平线高出几英里,上面有深潭还有石南和兰玲花。除此之外,海鸥泽地崎岖的小径,那小径就像是在蒙古那么遥远。然而,骑高速摩托车,用不了一小时你又会从那里来到一座工业城市的中心,而离开并忘记这座城市又会像从高地来到这里一样容易。
这儿的风景变幻多姿,因此走来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景物。在我们国家有许多人感到又惊又喜的景致;用不着走多久就会有什么跃入你的眼帘,并使你感到惊喜万分。若要把这些奇异的景致列个名单,不用费劲便可写满50页纸,在此,我仅想列举几个唾手可得的例子:来到峰恋挺秀,绿草如茵的西部,你会突然看到寒风习习、荒凉萧杀的达特木尔和埃克木尔台地,都是地道的台地,好像是北国的土地遗落了几块在这里。然而在你到达这些台地之前,你所看到的格拉斯顿伯里附近一块低洼的水草地已经让你感到惊奇了。你会认为是这儿有谁去过剑桥,并喜欢在剑桥的沼泽地散步,临走舍不得,于是将其中几块散步场带到西部来。南北丘陵地那里连绵的翠壁苍崖同样会使人赏心悦目。威尔德的风光也是同样。西昂格利风光独具一格,那儿地势凸凹不平,石南遍野,我就从来没有想到过在那里会看到这样的地方,所以一见到它总搞到耳目一新。当然,东林肯夏和约克夏东南部的景致与荷兰一模一样是不足为怪的,然而变化却来得过于突然。另外,在穿过地势微微起伏的米德兰之后,来到山石俊俏,风景奇特的皮克区也总使我感到惊奇无比,总觉得它在那里出现令人不可思议。这个地方小得像块褶皱的绿手帕,乘车花一个上午就可以逛遍,然而我们却听说有人在那里迷了路,为了寻找他们还派出了搜寻队。还有希罗普郡和威尔士边境上的那些几乎与地面垂直的圆锥形小山,它们就像突然从地上蹦出来的一样。这个地区我没有好好游历过,因此对我来说十分神秘,那些宝塔形的小山像神话里的山一样令人愉快。这个名单我还可以继续列下去,不过我想最好还是把这项工作留给读者自己。
我们的风景的另一特点是巧妙而适度,正如我们的社会和政治计划,经过愉快的妥协,使不协调的地方变为完美。我们的风景是野性与文明之间,自然与人工之间妥协的结果。在许多国家,你会从一个每一寸土地都经过垦殖的地区突然来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带。在国外我们都注意到城市开始得有多么冲突。城市就是城市,乡村就是乡村。而我们的城市,则不然,直到你进入其中方能发觉那是城市。它们与乡村完全融为一体。这是我们另一项妥协的结果,那就是郊区。谈到郊区话就多了,收入中等的人家因工作关系不得不住得离城市近些,所以对他们来说,郊区提供了最佳文明生活方式。几乎所有的英国人从内心来说都是乡村绅士,而郊区的别墅使店员和职员在工作之余能享受几乎与绅士一样的生活情趣(我们还得承认郊区别墅为他们的妻子和孩子提供了更为实惠的优越性)。在新郊区住的人会觉得他的一只脚在城里,一只脚在乡下,并为此感到高兴,因为他们喜欢这种妥协。然而,郊区也有不足之处。首先,人人都热衷于(依我看这是荒谬的)住在不相连或只有一部分房子与其它房子连接的别墅里,新郊区便在极为贪婪地吞食着农村的土地,并无限地扩大这城市的面积。其次,这些连在一起的别墅与一层楼房绵延数里杂乱无章,令人观之不快。再者,郊区人既不完全是城里人,又不完全是农村人,这种状况也不足道。如果在城里工作的人思想上更为城市化,并心甘情愿地去过纯粹城市的生活,情况也许会更好些。我们常听人鄙夷地喊:“郊区人!”这不仅仅是因为势利眼,而是因为被骂者由于妥协既失去了城市人的长处,又未能获得乡村人的优点,弄得不伦不类。
我们必须接着谈风景了。我认为就风景而论,野生与文明,自然与人工之间取得了一致,因为在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巧妙的平衡。我们看到玉米田和农舍,这都是人类存在的确实证据,但是同时我们还会注意到这农舍和玉米田像古英格兰那样四周处处是树林和灌木丛。农舍的门和篱是人工的,但是不像在世界其它国家所见的那样规整。农舍前面还有林木、树篱、青草、野花。这一切都说明自然没有被迫屈服于人工。就连那不规整的农舍本身的形状和颜色也与四周的景色十分和谐(所有的农舍都理应如此),仿佛也像树一样是一直生长在那里的,是自然本身的产物。在有的国家,农舍仅是一方砖瓦,与四周的景物极不协调,仿佛是在说“人,排水工人、农夫、建筑工人们占了这块地方了,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在英国看不到这样明显的对立。我们感到人、树、花都能相安共处。我们的座右铭是“共生共荣”。自然与人工的巧妙协调也部分地说明了古英格兰的魅力所在。在古老的英国,城市像树林一样成为风景画的一个部分,大道像河流那样弯曲而又通畅,难以分清文明从何处开始,野性从何处结止。那时这个地方处处是树、鸟和野花,直到今天这儿也仍旧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