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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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45
感情既是情节的起点,又是情节的桥梁。作者写三只小猫的故事,更主要的是写“我”情感的变化。“我”对三只猫的感情不同:对第一只猫,真切地写出了“我”的喜爱和乐趣,它是“相伴的侣”。小猫病死后,“我”心里感到“一缕的酸辛”。第二只猫的亡失,引起全家的痛惜。“我也怅然的,愤恨的,在诅骂”捉猫者。流露了“我”对小猫无限的喜爱和怜悯之情。但情感仅此而已,内心并无震动。这两次养猫、失猫,在文中都是略写,这样安排为的是衬托第三次养猫、失猫。第三只猫收养的情况不同,是由于可怜,拾来留养的。它“不活泼,又难看”,“大家都不大喜欢它”,“连三妹那样爱猫的,对它也不加注意”,在“我”和全家人的心目中,它是若有若无的。只是在“芙蓉鸟事件中”,“我”错了,把它冤为“凶手”,而且给予“惩戒”,“我”的“良心受伤了”。后来花猫死在邻家的屋脊上,因此“永无改正我过失的机会了!”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从花猫的遭遇,“我”意识到的过错,内心的隐痛永远不会消失。所以“自此,我家永不养猫”。全文的故事由养猫起笔,到“永不养猫”结束,而又处处在写“我”感情的起伏,感情伴随着故事,既是起点,也是桥梁,耐人寻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45
对第三只猫的死更难过,是因为它的死,责任在“我”。我因为不喜欢它,而主观臆断,断定鸟是它咬死的,暴怒之下,用木棒打它,它是被“我”打伤而死的,而且这个过失是无法补救的。又因为这种负罪感不能消失,见了猫就会触发灵魂的伤痛,所以“永不养猫”。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46
因为第三只猫的死,责任在我,是我冤枉了它,它受冤却无法辩解,最终死去。我认为是自己把它害死的,这个过失永远无法补救,所以我对第三只猫的死比前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46
不仅是因为作者冤枉了它,他是前两只猫的悲剧的目击者,却是第三只猫的悲剧制造者。因为它的死,责任在“我”。我因为不喜欢它,而主观臆断,断定鸟是它咬死的,暴怒之下,用木棒打它,它是被“我”打伤而死的,而且这个过失是无法补救的。所以作者才会对于第三只猫的死比以前的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我”的歧视、误解、冤枉、追打、漠视,造成猫的死亡,猫的死亡责任在“我”。作者想借此告诉我们要平等地对待生命,对人对事不能存有偏见,不能主观臆断。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23:47
相对以前两只猫的亡失的感情,“难过”所表示的痛苦要强烈得多。因为自己的武断,冤枉了第三只猫,“我”深感内疚和自责。越是内疚和自责,痛苦的感情也就越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