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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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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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8 07:51
1、建筑措施
建筑物的体型系指建筑物的平面和立面形状而言.要求:
①平面形状简单,如用“一”字形建筑物;
②立面上建筑物紧接高差不超过一层;
③控制长高比在2.3.0以内;
④内外纵墙避免中断、转折,缩小横墙间距,以增强整体刚度.
设置沉降缝宜设沉降缝的部位:
①平面形状复杂的建筑物转折部位;
②建筑物高度或荷载突变处;
③建筑物结构类型不同处;
④长高比过大的建筑物的适当部位;
⑤地基土软硬交界处;
⑥地基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处;
⑦局部地下室的边缘;
⑧分期建造房屋的分界面.
一般沉降缝宽度:二、三层房屋为5~8cm,四、五层房屋为8~12cm,六层以上不小于12cm.
调整建筑物某些标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 根据预估沉降量,适当提高室内地坪和地下设施的标高;
② 建筑物各部分(或设备之间)有联系时,可将沉降较大者提高;
③ 在建筑物与设备间应留有足够的净空;
④ 当管道穿过建筑物时,应预留足够尺寸的孔洞或采用柔性管道接头.
2、结构措施
1.减轻建筑物自重.建筑物的自重在基底压力中占有重要的比例.工业建筑中约占50%,民用建筑中可高达60%~70%,因而减少沉降量常可以从减轻建筑物自重着手:
①采用轻型材料;
②选用轻型结构;
③减轻基础及其上回填土的重量.
2.设置圈梁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3.减小或调整基础底面的附加压力.
4.设置连系梁.
5.采用联合基础或连续基础.
6.使用能适当不均匀沉降的结构.
3、施工措施
1.保持原状结构,细的粘性土如淤泥和淤泥质土具有一定的结构强度,在开挖基槽时,暂不挖到基底标高,保留20cm左右的原土,等基础施工时在挖除,如基槽底已扰动,可先铺一层中粗砂,再铺碎砖、片石块不进行处理.
2.适当安排施工顺序,先盖重的、高的部分、后盖轻的、低的部分;先主体建筑,后附属建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