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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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2 10:56
房产买卖缴税计税
1、契税,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三个条件的,在房产交易税就是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就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都要缴纳房价款的0.05%;营业税,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要缴纳的房屋交易税—营业税是成交价×5%,5年后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其他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5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5年以上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4、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房是一件大事,不仅仅是从房屋的选择和装修方面考虑,我们还要处理各种繁杂的手续,房产*就是其中一种令人头疼的东西。那么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房产*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房产*的征收方法和房产*的计算方式,希望下文的相关内容可以给大家一个帮助。有意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购买二手房的朋友们不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学习工作。
一、房产*如何征收
*的征收方式:
第一步
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步
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二是不能够提供*,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所载的金额
(2)按*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二、房产*计算公式
按房屋租金计算的,年房产税=年租金*12%;按房产原值计算的,年房产税=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