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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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5:52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孕期女职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用人单位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才发现其怀孕的情形。由于孕期的起点可根据医学予以确定,因此无论何时发现,在该时间点之后,女职工既视为进入孕期。即应享受孕期女职工应享受的待遇。如果女职工可以确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已经进入孕期,则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将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