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3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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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03:02
东莞出台新房限价细则,同一批次不同幢(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10%。
4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东建房〔2021〕4号)》,《通知》内容提到,经审核确认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作为该项目在本年内申请办理预(现)售批次的平均申报价格,开发企业可根据拟办预(现)售楼栋的情况自行定价,但须以幢(栋)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
同一批次不同幢(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10%(地面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住宅同一批次不同幢(栋)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40%),同一幢(栋)单价最高与单价最低的住宅单价相差幅度不超过25%。
此规定出台的作用
此规定主要对同一预售批次的价格也设置了区间,控制了单价相差幅度。横向看,小区不同楼盘之间的均价差异不能超过10%。
纵向看,一个楼盘的最贵户型和最便宜户型价格不能超过25%。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不同楼栋和不同楼层的定价,也减少了一些虚高价格项目的出现。
以上内容参考 澎湃新闻-东莞出台新房限价细则:按成本定价,一年涨幅不得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