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担保人需要什么人去担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30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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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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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规规定,取保担保人只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权利有人身自由、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的就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对保证人是谁则没有特殊规定。就是说满足上述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保证人,一般由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或朋友担任,甚至立案嫌疑人的律师也可以担任。取保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随传随到,候审不误。违反规定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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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二十二、 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六十八条,修改为:“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