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状起诉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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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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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7 18:43
申诉状和起诉状的区别是相当大的,具体来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两状的主体不同。申诉状的主体是称为“再审申请人”,起诉状的主体称为“原告”;2、两状的提交时间不同。申诉状的提交时间为一审判决生效后或者二审判决生效后的两年之内,而起诉状只要在纠纷发生后的诉讼时效期限内都可以提起;3、诉讼的目的不同。提交申诉状的目的是推翻生效判决,要求*重新审判,从而希望得到对自己更为有利的判决;而提交起诉状的目的是解决纠纷,使得*判决对自己有利。4、期限不同。起诉状引发的审判期限一般为6个月内,简易程序为三个月;而提起申诉状后,光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最长可能到3个月,重新审判后,所需时间可能会要1年。5、内容书写不同。两个诉状的写法我举例如下: 起诉状
原告:冯××,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市××区人,农民,现住××区×镇×村
被告:杨××,女,1962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市人,农民,住济南市××区×镇×村。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男孩冯×与原告共同生活,由被告承担抚育费每个月400元;
3、财产依法平等分割。�
事实和理由: 1981年9月,我与被告杨××经人介绍相识,于1983年10月6日结婚,婚前关系融洽,婚后感情一般。1984年9月15日生一男孩冯×。同年11月我外出作木工,被告在家料理家务,后因被告有作风问题被我发现致使双方感情产生隔阂,并经常为此争吵打架。1991年旧历腊月15日被告与人私奔,经多方寻找才在八里洼发现被告,我乘车前去接她,但她执意要留在娘家而不肯回家,后经本村村民郑×、赵×说合,被告在索要了500元现金的条件下才于1992年正月20日回家。回家后被告仍不思家务,置丈夫与孩子于不顾,又于1992年2月20日借口去××市给小孩儿买衣物为名,从家中拿走现金200元再次出走,次日我组织人员四处查寻,但至今音信皆无。
被告杨××屡次抛弃家庭、孩子出走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情感,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导致夫妻感情的完全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被告与人私通之事,有刘×和被告之兄杨××证实,此二人与我现住同村。
被告两次离家出走,有郑×、赵××、杨××等人证实,他们与我住同村。�
此致
××区人民*�
起诉人 冯××
� 1993年11月10日
附:起诉状副本1份 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 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的法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列法同上)
×××(申请人名称)因与×××(被申请人名称)××纠纷一案,不服××人民*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向 人民*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 。。。。。。。
2、 。。。。。。
申请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内容列明)
申请理由
1、再审事由一:。。。。。。。。。。。。
2、再审事由二:。。。。。。。。。
此致
人民*
申请人:自然人签名或法人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