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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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4 13:09
行政诉讼法中的十五天上诉期限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