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1 11:1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0:23
本专利收到审查意见,说明已经公开,“另一专利”在实审中,应该也已经公开,那么看看“另一专利”的公开日是否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呢? 如果早于,属于现有技术,不用修改。如果晚于,就没办法了。可以撤回,修改一下重新提交,但申请日就晚了,还有就是公开的文件已经构成新申请的现有技术,修改存在难度。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0:24
这个,基本上很难挽救的。追答那你就答复时就强调该化合物是本领域公知的化合物,并且给出你所知道的尽量多的报道的信息(比如XXX杂志XX年第X期XXX文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将该化合物的信息补充到说明书里面的话,只能补充到"背景技术"这部分,说明该化合物在你专利申请日之前的具体出处,否则的话,就属于修改超范围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0:24
直接打电话与审查员沟通,这样不走弯路。客气点他会告诉你怎么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