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4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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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9 22:05
党员的基本权利包括如下: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2021年1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公布。这是继2004年条例修订以来,党*再一次对该条例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和坚持2004年条例仍然适用的规定基础上,修订后的条例以完善为着力点,对党员权利具体有哪些、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等进行了规定。